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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思豪:若列“锁喉”非法 必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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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1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钟鸣纽约综合报导)43岁的非裔男子加纳去年7月在纽约街头私下贩卖漏税香烟被纽约警员“锁喉”(chokehold)致死,案件发生之后,要求杜绝“锁喉”行为的呼声逐渐高涨。部分纽约市议员打算推动立法,把“锁喉”定为非法。这一次,与纽约警察关系紧张的市长白思豪和警察们站在了一起。他表示,如果这一立法草案提交到他的办公室,他“定将予以否决”。

什么是“锁喉”

“锁喉”是一种杀伤力很强的进攻手法,指的是用手扼住对方喉咙,阻断其大脑的供血和供氧,使对方窒息或颈部神经受到压迫,严重时能致人于死地。1993年,五名纽约警员在制服一名21岁的偷车犯时,使用了“锁喉功”,嫌犯当场窒息而死,五名警员为此吃上官司。

1994年以后,纽约市警察局就在《巡逻指南》中将“锁喉”列为致命武力,禁止警察在执法中使用,但纽约市法律并没有定“锁喉”为非法,所以“锁喉”一直处于“违规不违法”的状态。

早在去年11月,当有人提出应将锁喉定为非法时,白思豪和纽约市警察局长布莱顿曾明确表示“锁喉违规,但不能定为非法”。

这一次,引发“定锁喉为非法”讨论的是纽约市警察局检察长厄尔(Philip Eure)的一份报告。报告中指出很多警察因“锁喉”被投诉的案件无果而终,这是厄尔在去年3月上任后的第一份报告。报告公布后,包括Jumaane Williams在内的部分市议员,打算在纽约市推动立法,将锁喉列为非法行为。

不过巡警工会(PBA)主席林奇(Patrick J. Lynch)则在第一时间表示厄尔的报告“缺乏新意”。林奇表示,厄尔不过是重复了持“反警立场”的纽约民事投诉委员会(CCRB)2014年10月报告的案例。在去年10月的报告中,民事投诉委员会对2009年1月到2014年6月之间的“锁喉投诉”进行了调查,发现民事投诉委员会建议纽约市警察局提出指控的大部分锁喉案件,最后都不了了之。在2009年到2014年6月间,民事投诉委员会共向纽约市警察局转交了10个案件,希望警察局对涉案警察提起指控。纽约警局提起了七项指控,但只有一个案件最终被指控。

根据现有的程序,民事投诉委员会可以建议NYPD对警察进行指控,但最终要由警察局长布莱顿来决定是否指控。

责任编辑: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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