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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4日訊】 香港黑幫「聯×社」首腦、已故慈善伶王新馬師曾義弟高飛,因洗黑錢近十七億港元及販毒罪,昨被澳洲墨爾本法庭判監十六年,而同案另一名港人黑幫高層Vinh Lac Lao,亦因販運毒品罪遭重判入獄廿一年。法官判刑時批評兩人為求賺錢,不惜將毒品引致的痛苦及死亡加諸他人身上。檢控官更形容兩被告是「將生命作賭注」的賭徒。
至於高飛曾參加港姐選舉的妻子徐淑芬,則面臨被引渡回澳洲受審。
澳洲法庭法官A. Duckett昨在判刑時批評,「被告為求獲得金錢的回報,將販毒所引致的痛苦和死亡,加諸別人身上。」而原名唐高幹的高飛及Vinh Lac Lao皆是案中集團的主犯,現時的證據並未能顯示兩人中誰才是販毒案中的真正主腦。
高認罪刑期少五年
不過,法官說考慮到高飛在案中肯承認控罪,而Lao則否認,且高飛犯事的時間較短,故判高飛相對較輕的十六年刑期。同案另外三男一女從犯,則會於下周才判刑。
現年四十六歲的高飛,早前承認處理毒品控罪,及在皇冠賭場兩年間洗黑錢近十七億港元的罪名,他因豪賭而引起當局的注意,於九九年八月被捕,更被賭場形容為「大豪客中的大豪客」。
Lao則是越南出生的香港居民,四十一歲,持加拿大護照,常往中國大陸,亦是賭場大豪客,賭注合共達五百三十多萬港元。他是以香港為基地的毒品供應商,亦是少數高飛肯親身接觸的人,他負責將海洛英從亞洲運抵澳洲,讓高飛化整為零出售。
各犯以生命作賭注
澳洲檢控官B. Young早前在聆訊時指出,「各被告根本在冒險,以生命作賭注,他們若成功,財富可達天文數字,高得令人難以置信,但他們亦很清楚,一旦失敗,將有災難後果」,「巧合的是,被告亦是賭場的豪客,賭場是他們生命的核心,因他們的生命本身就是一場賭博!」
檢控官又稱,「他們的豪賭,自然會引來別人的好奇目光,觀看他們的一舉一動,不過,這次引來的卻是澳洲全國犯罪局(NCA)的執法人員!」
澳洲全國犯罪局發言人答覆本報查詢時證實,調查局已要求有關執法部門研究,是否需引渡徐淑芬返澳受審。據澳洲傳媒透露,徐淑芬是高飛的第二任妻子,並為高飛育有一子,而高飛與前妻則有三名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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