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抽檢學童交通車 近3成安全亮紅燈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8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抽檢182輛學童交通車,不合格52輛、不合格率28%;車體改造、超載及載超齡者有10多輛,連載小學生至安親班的車都沒納管,將要求主管機關納管。

消保會消保官柯美琴說,這次共檢查全台12縣市,並會同地方政府消保官、轄區警察局、教育局及社會局,在國小附近路邊攔檢。

她說,共欄檢182輛,結果不合格52輛、不合格率28%。

前3大危及乘車安全違規事項為,車體改造16輛、不合格率8.8%;違規載7歲以上學童有14輛,不合格率7.7%;載運人數超過核定有13輛、占7.1%。

其他違規事項包含未帶行照、未持職業駕照(或職業駕照審驗逾期、駕照逾期未換等)、未帶駕照、未依規定配有隨車人員、車輛逾期未檢驗、未於車身標明指定標識、安全座椅不合規定等,不合格率都在2到6件之間。

人數超載問題最嚴重出現在台南縣,當地私立何嘉仁托兒接送大橋國小學童的車,一車擠入16位學童;依法可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

變造車體部份,消保官發現變造方式有加長板凳、加裝座椅,甚至在放行李箱的空間加一排座椅;依法可開罰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

消保會消保官組組長吳政學說,總結問題有三,首先,學校不應視而不見,例如是否超載,導護老師與志工都在現場目睹,學校都應知道。其次,建議把學校列入主管機關的納管對象之列,以便得以執法取締。

第三,街上出現很多沒標示是學童交通車的「白牌車」,這些車在目前法規上,只納管載 7歲以下幼稚園及托兒所的交通車,載 7歲以上小學學童到安親班的車並未被納管,消保會將要求所有主管機關要納管;另台北縣已著手進行納管作業。

至於主管機關為何?柯美琴說,很多,包含公路總局、警察機關、教育部及地方政府教育局、內政部兒童局及地方政府社會處(局)。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