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省Maribyrong 市議會新移民知識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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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江敏行墨爾本採訪報導)2010年10月7日中午12點30分,墨爾本西北區Maribyrong 市議會在Braybrook社區中心,舉辦了專門針對新移民的知識講座。住房辦公室、Footscray社區法律中心以及水電申訴辦公室的特邀專家出席了該次座談會,社區服務的工作人員為到訪的居民提供了翻譯與諮詢服務。

主辦方的社區負責人介紹,這場講座旨在為當地社區居民提供公共住房、私有住宅、水電賬單、課稅、法律、Centrelink服務等相關諮詢服務。當天的議題主要包括如何尋求政府的服務項目、如何解決與服務提供機構的爭端、以及申訴中心在這個社區裡所扮演的角色。

Maribyrnong 市市長Sel Sanli先生日前曾表示說:「居民能夠得到實際的諮詢,幫助他們安頓自己的家、瞭解在社區的哪裏可以獲得這些服務是相當重要的。」他同時還表示,新居民能夠受到照顧以及受到社區歡迎是相當重要的。Braybrook是一個文化豐富多彩、多元化的社區,47%的居民是海外移民而44%的居民來自於非英語系國家。最近一個時期,來自於非洲、亞洲、中東和歐洲等不同國家的居民豐富了Braybrook的多元文化。」

座談會期間,住房辦公室負責人(喬•加西亞)Joe Garcia 主要介紹了公共住房的相關情況。他說:「公共住房( Public House )是政府為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一項援助。它的目的是讓生活困難的人也同樣有房住。在大約五年前,公共住房的申請週期非常短,由於以前的居民在公共住房裡一般待的時間不會太久,所以房屋輪轉速度很快,差不多半年,最多一年就可以批下來。但最近1-2年,隨著申請者數量的激增,以及搬進公共住房的人又不想輕易搬出來,導致現在的申請週期已經延長到了3-5年,甚至10年」。

就這個問題,有現場的訪客發問說:「現在有好些人在外面租房子,而之前得到的公共住房也沒有歸還政府,請問政府可以採取強制手段讓這些人退房嗎?」 喬回答說:「這種情況確實存在,但假如沒有確鑿證據,政府是不會趕人的。原則上,當住房辦公室得知公共住房的所有者收入已經達到一定水平,並且有能力自己買房的時候,是可以讓這位所有者退房的。」

「但是,目前政府最大的困難是沒有足夠的人力與資金去調查是否每位公共住房所有者都符合規定,而且在澳洲,假如非自願,哪怕是政府,也不可能通過採取強硬手段,迫使住客搬出他的住所。」

此外,喬還介紹說:「現在政府將申請公共住房的房客實際情況分為三大類 ,首先是真正無家可歸的人,其次主要是殘疾人與患精神疾病者,最後一類是沒有特殊情況的低收入人群。有些人不是很理解,為甚麼自己申請到了公共住房,但不是很喜歡,就沒要下來,再申請下一套就得再等10-15年,其中的原因就是政府把所有申請者劃分成三個層次,假如你不要了,等在後面想要的人很多,名額馬上就會被下一個申請者取代,而在等待的下一個15年內,是不可以自己買房的,否則公共住房就申請不到了。

接下來,喬向大家簡要介紹了在澳洲租房子應該注意的一些事項。希望瞭解更具體的情況可以跟墨爾本住房辦公室( The Office of Housing)取得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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