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現時香港基本法容許海外法定團體登記成為功能界別選民,並只要授權香港永久居民做代表,便可以投票。有議員直斥有關制度荒謬,要求當局修改法例。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指沒有打算改動。
現時,立法會功能界別的選民及選委會界別分組的投票人,包括部份海外機構及團體。比利時駐港領事館、維也納市政府辦事處等,是香港總商會會員,能在「商界一」投票;直屬台灣政府的光華新聞文化中心,則是體育文化界選民。
公民黨議員陳淑莊昨日在立法會提出質詢,指團體成立的地點,包括所有的董事,所有的業務全都不在香港,當局都可以接受他們成為選民而不承諾更改,實在荒謬。公民黨湯家驊則指,基本法規定,只有香港永久居民可擁有選舉權和被選權。就現時的功能組別的制定,容許公司團體或者機構成為選民,有違憲的嫌疑,當局應在未來立法監管。
有議員要求當局交待外國組織如何成為功能組別選民的詳情。法律界議員吳藹儀指,立法會多次提過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不透明,當局推托要處理政改後解決,但現在政改已通過,當局仍然甚麼也不做。
社民連梁國雄則批功能界別的法人票,讓一群沒有香港永久居民資格的人,可操控一個團體或一個香港公民的意志代為投票。他質疑當局沒有考慮到外國人操控投票,可能會引起憲制危機。他表示,可能會為此尋求司法覆核。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表示,外國人在香港居住滿7年可以成為永久居民,在香港投票,是基本法賦予的權利,他不認為是違憲。他稱,政府並無功能組別選民的全面資料,又指2012的選舉已經擴大到一人兩票,政府不會對功能組別選民資格作大改動,只會作技術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