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斥港府故意留私隱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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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八達通出售客戶個人資料牟利引發社會關注,政府剛發表檢討現時私隱條例的建議。有出席《城市論壇》的議員建議,當局應賦予私隱專員檢控權力,才有足夠能力保障市民私隱。但與會的官員表示,政府傾向維持私隱專員無檢控權的現狀。議員質疑政府不考慮賦予檢控權力的動機,是害怕一些政府機構或者官方機構被控訴。

私隱專員早前發表報告表明,八達通出售客戶資料手法形同欺騙,但沒有權利追究。民主黨議員涂謹申指出,現時多個政府部門以及很小的政府部門,都具有檢控權,例如食環署及漁護署,他質疑為何熟悉私隱條例的私隱專員,卻獨獨沒有檢控權,而是要靠警察去調查。

涂謹申指,在96年剛剛推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時,議員劉慧卿曾追究當時的新華社是否違犯有關條例,並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涂謹申指出,雖然新華社最後被裁定沒有違犯條例,但當時很重要並很敏感的一點,就是法例是否有權檢控新華社。他質疑政府目前不賦予私隱專員公署檢控權,是因為害怕一些政府機構或官方機構被控訴,他指:「這是一個懷疑。」

涂謹申說,私隱專員要有檢控權,才有足夠能力保障市民私隱,有效防止機構濫用個人資料。他要求政府督促公署,將八達通濫用客戶私隱事件交由警方跟進。

但與會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黃靜文表示,八達通出售客戶資料事件的關鍵不在於私隱專員有沒有檢控權力,而是法例本身存在限制。黃靜文表示,相信把未經客戶同意就出售個人資料的行為刑事化後已經足夠,希望維持現狀,但願意聽取公眾意見。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表示,私隱專員公署被視為「無牙老虎」,已是眾所周知的事,批評政府沒興趣替老虎「裝牙」。他指,私隱專員公署雖可以進入居所,可以巡視,可以查看,但卻沒有搜查權利,沒有法例賦予權力,私隱專員根本無法做到打擊濫用私隱。他希望法例能夠賦予私隱專員更多權利,還能夠監管內地駐港機構。◇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質疑政府不考慮賦予私隱專員檢控權,是擔心政府機構或者官方機構會被起訴。(攝影:孫青天/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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