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官貪腐報告:單筆受賄1.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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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9日訊】國際非政府組織「透明國際」 ,26日公布了「2010全球清廉指數排行榜」。在178個國家和地區,中國排名第78,屬於腐敗比較嚴重的經濟體。而最近一份有關中共高官貪腐的報告,彙集了過去23年來120名省部級高官的腐敗樣本。其中受賄額最高者近2億元人民幣,創下單筆受賄1.6億元人民幣的貪腐記錄。

「透明國際」每年都要公布「全球清廉指數排行榜」,「透明國際」高級項目經理廖燃對《美國之音》表示,分析中國腐敗程度一直比較高的原因, 他認為,「法制不健全」和「城市化速度加快」這兩大原因造就了中國的腐敗。

而中國媒體《財經》雜誌,通過梳理1987年中共十三大以來,省部級和部長以上落馬高官的貪腐行為,可以看到在不同的政治經濟條件下,貪腐也呈現相關的時代特徵。因信息不透明,這120人還只是這23年來落馬高官的一部份。

高官貪腐不絕

中共反腐倡廉,越倡越腐。從廣東省政協原主席陳紹基、浙江省紀委原書記王華元、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貴州省政協原主席黃瑤等問題高官「落馬」;到中辦、國辦要求「裸官」書面報告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情況。

貪官們因違法違紀被查時,年齡最高者83歲,早已退休;年齡低者則不過48歲,罪名除常見的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之外,還有鮮見的爆炸罪、重婚罪等;其中受賄額最高者近2億元人民幣(2992萬美元),並創下單筆受賄1.6億元人民幣(2393萬美元)的貪腐紀錄(陳同海案);確鑿可證的是,他們中近半數人養有情婦;絕大多數出身於平常人家,僅寥寥數人為高幹之後。

雖然在中共十七大後,「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口號不斷,但高官的貪腐行為卻與日俱增。目前的腐敗形勢呈現出級別越來越高、窩案越來越多、涉案金額越來越大、行業領域越來越龐雜等特徵。

高官貪腐與時俱進

在過去的23年,這些貪腐官大概可分為三個階段。

在1987年至1992年為第一個階段,在這一時期的腐敗特徵主要為操控「計劃經濟」體制下遺留的行政審批權,佔有大量體制內外的稀有資源,通過改變計劃分配從中牟利。

到了1993年至2002年,第二個階段的腐敗特徵為,利用國有企業的出售、改制,併進入大型的城市建設領域和金融領域。如陳良宇幫助商人張榮坤取得上海路橋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給國家造成了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3.206億元(4796萬美元)。

2003年開始是第三個階段,「買官賣官」大量出現,也是最惡劣的貪腐方式之一。影響最為深遠的是黑龍江賣官窩案。這場席捲黑龍江官場的風暴歷時三年,此外還涉及不同級別官員一百多人。

另外,貪腐金額在1億元以上的官員越來越多,而級別越來越低。2008年落馬的遼寧撫順官員羅亞平,貪腐金額達1.45億元(2169萬美元),他僅僅是一科級國土局長。

法學界呼籲,反腐治本之策在於:嚴格執行各種涉及反腐敗的法律,建立俗稱「陽光法案」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使公眾有充分的監督機會。同時必須推進司法獨立改革,避免行政權腐敗延伸到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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