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各大銀行將不得收取房貸退出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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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編譯趙海德報導)根據澳洲證券和投資委員會 (ASIC) 今日公佈的最新規定,各大銀行今後將不得向房貸者收取退出費(exit fees),否則,房貸者可向行業監察部門投訴,涉嫌違規的銀行將可面臨法律訴訟。

證券和投資委員會希望新規定能停止銀行借客戶終止貸款的機會多收費的現象。此前,聯邦政府已制定了禁止銀行收取非合理退出費的法律,這次的規定則是更為具體的監管辦法。據瞭解,澳紐銀行(ANZ)為平息客戶對其最近提高標準浮動房貸利率39個基點的不滿,已在新規定公佈前自行取消了房貸退出費。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SMH),證券和投資委員會主席托尼(Tony D’Aloisio)表示,房貸者如要轉往別處貸款,原貸方(Lender)不能用收取退出費或者罰金的方式來逼迫和處罰借方(borrower)。他希望各家貸款機構能根據新規定重新評定自己的相應規定及收費標準,如果有收費過高的投訴,委員會將介入調查,如收費確實不合理,將對貸方做相應的處罰。

根據證券和投資委員會上次(2008年4月份)的報告,一份25萬澳元的浮動利率住房抵押貸款合同,如在3年內房貸者要求變更合同,將需交納大約2,255.81澳元(4大銀行平均水平)的額外費用,這包括開戶費、服務費、清償費及提前退出費等。報告還顯示,澳洲銀行的退出費差不多是英美國家的4倍。

澳洲銀行協會主任穆辰伯格(Steven Munchenberg)對新規定表示關切,他說銀行所收取的房貸抵押貸款相關費用均有所依據,但證券和投資委員會現在卻另有規定,銀行將不得不全面評估並調整收費項目,否則,就可能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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