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年齡的增長,對人對事的很多看法會慢慢改變。
上小學的時候,用鉛筆寫字的我對於大人寫字用的鋼筆很是好奇,但是大人不讓我用,說初學寫字就是要用鉛筆,鋼筆用力不當,筆尖會劈,一支筆就廢 了。到小學五年級的時候終於可以用鋼筆了。那時人們用的不像現在的簽字筆,筆尖細,寫完了就可以扔掉的。那時用的都是有筆膽,需要吸墨水的鋼筆。 當時墨水的顏色有三種:蘭黑、純蘭和碳素,碳素就是黑色。父親給我用的墨水是蘭黑色的,他告訴我這個最好看。可是我怎麼看都覺得沒有純蘭和碳素好看。純蘭多鮮亮呀,碳素寫出來的字夠顯眼。
可是那時我沒有挑選的餘地,雖然不喜歡蘭黑,也只能用它。初中了,家裏的生活稍寬裕了些,父母開始給我一點零花錢,我攢著不買零食,而是去買了我 久已想要的純蘭墨水。用上純蘭墨水心裏別提多高興了,覺得自己寫出的字都變得漂亮了。這樣用到高中,開始厭倦了純蘭,又改用碳素。待到上了大學, 一日忽然覺得純蘭和碳素都太刺目了,還是蘭黑色柔和,至此,專心用蘭黑色再也沒有變過,花費了七八年的時間我才發現當初父親向我推薦的顏色的確是最好看的顏色。
女孩對於首飾總是情有獨鍾的,小的時候喜歡花樣繁複,色澤鮮豔的首飾。十八歲生日收到朋友送的藍寶石鑲碎鑽(假的)胸針,非常鍾愛。隨著年紀漸長,發現耐人尋味、耐看的都是簡單的東西。開始喜歡顏色單一,款式簡單的。再後來,於簡單中漸漸只鍾情於珍珠,為她的圓潤,為她淡淡的光輝如月華。
生活中的很多事情都是這樣兜兜轉轉。很多時候我們發現走了一圈竟然是回到了起點。可是那中間的過程看似彎路卻是必不可少的,沒有那樣的經歷人不會成熟,雖然兜了一圈,但是此刻再站在起點的我已經不是當初的我了。
青澀的季節已過,是經歷,是歲月,改變了我,改變的不只是我的容顏,還有我的──內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