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抓賊被控案 加總理稱可能修改刑法

人氣 7

【大紀元11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11月2日,加拿大總理哈珀在議會問答期間表示,政府正在考慮修改刑法中有關平民拘捕的內容,並稱是因為考慮到多倫多華人超市店主陳旺因抓小偷被控告的案件。

9月29日,安省法官Ramez Khawly以證據不足為由,撤消了對陳旺、李勤平及陳捷等3名被告的所有控罪(襲擊他人及強行禁錮)

哈珀在國會說,陳旺的案件引起了全國的關注。

華人社區因此成立了受害人權益行動委員會,支持陳旺。加拿大國會議員鄒至慧及胡平藻因此分別在國會提出私人議案,要求修改刑法第494條(平民拘捕),使平民更容易合法地抓小偷。

不過,當天鄒至慧在國會提出的一個尋求全體同意,將其所提的C-565議案加快通過的動議則未獲通過。

如果C-565議案獲得通過,加拿大人在有適當理由的前提下,將有權在合理的時限內捉拿並拘留小偷,直到警察到場。按現行的法律,業主只能在小偷作案的過程中,才能行使平民拘捕權。

哈珀表示,該案件的審理結果,體現出人們按常識行事。他說,加拿大政府、他本人及司法部長都已經指示司法部,檢討修改刑法的可能性,避免類似陳旺的事件再次發生。鄒至慧對哈珀的反應表示高興。

去年5月23日,伯內特(Anthony Bennett)從金牛超市偷竊後1小時又回到超市,陳旺上前要求他為之前拿走的貨物付錢,伯內特拒絕並逃跑。陳旺等3人追上並擒住伯內特,把他手腳捆住置於貨車車廂內。

伯內特後來向法庭認罪,並被判監30天。

陳旺雖然不是在小偷正在偷竊的時候抓人,但因為伯內特是一名慣偷,法官認為他再次回超市有偷竊意向,所以認為陳旺等抓他屬於法律允許的範圍。

伯內特作證時指,當時被陳旺等人毆打。也因為證據不足,控罪不能成立。最後法官決定,撤銷了對陳旺等3人的所有控罪。

陳旺等3人去年被控後4個月,聯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長肯尼曾親自到金牛城超市拜訪陳旺,並對媒體說:「陳先生是一名罪案的受害者。」10月29日,省議員馬基思(Rosario Marchese)在省議會要求議員支持陳旺,敦促省司法廳長重新審核該案。當時,多倫多警察總長布萊爾(Bill Blair)回應說,該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應該由法庭來判定。

相關新聞
鄒至蕙國會提議案 修改平民拘捕條款
無國語翻譯 陳旺案開審後被延遲
法庭結案陳詞日 數十人到場支持陳旺
捉賊反被控 加拿大華人陳旺終判無罪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