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回應文化十憾 少數個案不能抹殺成績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0年11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針對日前民間團體公布台中「文化十憾」,文化局提出說明表示,近幾年市府對古蹟認定由9處增為13處,歷史建築也由零到52處,及一處市定遺址、一項古物和三項無形文化資產,對於台中市文化資產的保存維護及活化再利用,已經有相當的成績,不能因少數個案,抹殺所有的努力。

文化局表示,目前正在編列鉅額預算修復的包括台中火車站、台中州廳、台中市役所、文英館、演武場及孫立人將軍故居等古蹟、歷史建築,並希望修復後,能將這些空間活化再利用。而「認識古蹟日」的導覽活動,也從民國91年開始,在假日帶領民眾體驗市區各項古蹟與歷史建築的藝術美感與文化內涵。

針對「文化十憾」所提部分文化資產遭破壞,文化局表示,黃家四美堂年代約在大正時期所建,在92年列為中級文化資產潛力點。依文資保存法第9條,因建物產權複雜,且所有權人並無保存共識,所有權人在領取補償費後,就自行拆除。

而「文化時憾」中的張慶興堂,文化局表示該建築是位在計畫道路範圍內,由部分所有權人提報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並經文化局研商保存方式。但在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後,隔天就被另一部分所有權人偕同重劃單位,自行備怪手強行折除。

文化局表示,事後已報請中央機關修訂「文化資產保存法」中,相關歷史建築的保護條款及罰則,讓地方政府可依法遵循。同時也強調,希望不要因為少數個案,而抺煞了大家多年來努力的付出與成果。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