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亦揚新西蘭惠靈頓編譯報導)澳大利亞貿易和農業部長日前表示,世界貿易組織 (WTO)上訴機構對於澳紐兩國長期以來的蘋果貿易糾紛維持原判,對於這一結果,澳洲已經接受。
近90年來,澳大利亞一直採用非關稅貿易 壁壘阻止新西蘭的仁果類水果出口到澳洲。由於擔心在新西蘭氾濫的火疫病會隨著蘋果帶入澳洲,澳洲政府從1921年起開始禁止進口新西蘭果樹,後來又擴大到禁止從新西蘭進口所有蘋果和梨。
儘管新西蘭的科學家也曾在澳大利亞的觀賞植物上發現了火疫病,並解釋了細菌性疾病不太可能傳染給成熟和清潔的水果;新西蘭也分別在1986年、1989年和1995年為能將水果出口到澳洲而做出努力,但最終還是被澳洲拒絕。
在此之後,新西蘭和澳大利亞舉行多次會談,討論是否能在一些像果園視察這樣的限制條件下,澳洲能在2006年允許新西蘭蘋果進入其市場,但談判依然以失敗告終。2007 年,新西蘭政府宣佈將兩國的蘋果貿易糾紛訴諸世貿組織,並聲稱澳洲的那些約束條件是不可接受的貿易壁壘。
一直審理兩國長期爭端的世貿組織評審小組在今年8月全面拒絕了澳洲的答辯,並判定新西蘭勝訴。然而,澳洲不服世貿的裁決並提出上訴。世貿上訴機構在11月29日公佈,他們對澳洲和新西蘭的蘋果貿易糾紛維持原判。
澳洲農業部長Joe Ludwig和貿易部長Craig Emerson表示,澳洲已經接受了世貿的裁決。他們說,澳洲對於獨立裁判的決定除接受外已經沒有其他選擇。他們在一份聲明中說:“澳洲已經接受了世貿的決定。政府將以科學為基礎,對新西蘭的蘋果進行進口風險分析審查,這一審查將由澳洲生物安全部門實施。”
新西蘭貿易部長Tim Groser在11月30日表示,世貿的裁決對新西蘭的蘋果出口商來說是個好消息。他說:“上訴機構已經確認,澳洲反對進口新西蘭蘋果並不能以‘科學’作為理由。現在整個訴訟程式完成,這是件好事。我們期待與澳洲政府合作。”他也表示,新西蘭蘋果最早能在下一個季節出口到澳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