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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騎自行車不同於中國的四個常識

2010-12-12 11:21 中港台時間|12-12 09: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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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夜間騎自行車要求開燈,違者被警察發現的教育比騎車帶人還嚴格。因此日本出售的自行車幾乎100%的帶有磨電燈,有些人覺得使用磨電燈騎車累(尤其是上坡),經常懶得開,那樣既不安全,也容易被警察叫住惹麻煩。可以購買使用電池的自行車燈,現在流行的那些LED自行車燈很不錯的,電池使用壽命也很長。

2.下雨天日本人騎自行車通常都是打傘,很少有人穿中國的那種全副武裝的雨披。至今為止我都不明白打傘騎車為甚麼日本人不覺得很危險?(尤其是颳風的時候,而風雨總是交加的啊)

3.在日本哪怕是破舊的不像樣的自行車你都不能去撿來騎,因為撿沒有來歷的車,在日本被認為等同於偷竊。日本的自行車購買以後大多數都有一個警方登陸手續標誌,便於失竊時追查,儘管真的失竊後很難查到找回。

4.行人優先。自行車與行人同時在人行道,而且日本由於交通發達,步行的人稀少,因此人行道都很窄,通常交通的優先度是按照弱者優先制訂的。因此騎車者通常是避讓行人,行人多的時候騎車者有下車推行確保他人安全的義務。通常也不按鈴(這不是規定,是社會公德,好比汽車非緊急事態幾乎不按喇叭一樣),實在急著想過去,比較通常的是說一聲對不起,或者故意發出剎車聲等提醒行人後面自行車的存在,通常行人幾乎100%的都會友好地為自行車讓道的,當然你也別忘了道謝。文章來源:日本新華僑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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