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5日電)偵辦太極門案的檢察官侯寬仁在民國91年被監察院認定偵查濫權,函請法務部懲處。監察院認為,法務部未依法處理,導致懲處案延宕多年,傷害檢察機關公信力,今天糾正法務部。
監察院上午通過監委葉耀鵬、李復甸、趙榮耀提案、糾正法務部。監察院外原本聚集大批太極門弟子陳情,聽聞監察院通過糾正法務部,陳情群眾高呼感謝監委,不久後就離開。
監察院指出,第3屆監委廖健男、李伸一、趙榮耀曾調查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認為侯寬仁涉違反偵查不公開、偵查作為草率、違法搜索與凍結資產、未依科學證據辦案、僭越職權命縣市政府對各地道館封館、訊問被告態度惡劣等多項違失,監察院並函請法務部依法懲處侯寬仁。
監察院說,當時委員會討論時,有監委建議調查委員提案彈劾侯寬仁;不過,3名調查監委衡酌後,為尊重法務部職權,決定由法務部依法懲處。可是法務部接獲監察院函文後,並沒有依法懲處侯寬仁,而是當成一般人民陳訴案件,轉請高檢署重行調查侯寬仁是否涉有違失,另外分案由檢察官調查認定,違反法務部相關獎懲案件處理要點規定。
監察院表示,高檢署另行指派檢察官進行調查,而這項行政調查,竟能全盤推翻監察院調查結論,根本是「架空監察職權」,有衝撞五權憲政體制的疑慮;如果以後遇到類似情況,檢察官卻徇私回報查無違失,懲處案就無法進入考績會審查程序,將加深外界對於檢察系統「官官相護」的疑慮。
糾正案文也說,法務部早在91年5月31日就接獲高檢署呈報侯寬仁查無違失的結論,法務部卻向監察院表示為避免影響審理中案件,將在相關案件裁判確定後議處。法務部前後回復監察院的內容認定反覆,法務部有違失。
監察院認為,法務部一昧採信侯寬仁的辯解,認為此案只有偵辦程序上的瑕疵而未達違失程度,對於高檢署查復的結論,法務部沒有依職權詳實審核,導致懲處案延宕多年,傷害檢察機關公信,法務部有嚴重違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