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僱職員起訴孟菲斯市法律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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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29日訊】上個星期,一名今年早些時候被孟菲斯市政府解僱的職員提出了一項聯邦訴訟,被告包括現任市長沃頓和市法律辦公室。起訴者布里奇特.漢迪-科雷是孟菲斯市原來的公共記錄協調員,她的律師是前市長候選人卡羅爾.康敏妮。

律師康敏妮說,布里奇特在八月被解僱是因為她根據自由信息法案的要求,提出了查閱法律辦公室人員的考勤記錄。布里奇特根據人事部門的要求,開始記錄法律辦公室人員的進出時間,休假等。她多次找到不同的主管人,要求和他們解決和探討問題,但是沒有人理會她,最後一天,當根據信息自由法案,提出要獲取信息,她被解僱了。

康敏妮說「現在,孟菲斯市政府他們有超過20天的時間來回應。」

這份二十頁的訴訟中,還指控市政府任人唯親和濫用城市政策。她聲稱,她被解聘是因為她拒絕保持沉默。被起訴的包括市長沃頓,市檢察官赫爾曼.莫里斯和市長辦公室主任。

回應起訴,孟菲斯首席行政官喬治.利托說,漢迪-科雷被解僱是因為工作表現差,他說「這不是一個問題,我要說的記錄明確,它與要求政府信息公開無關。」

康敏妮說因為這是一個聯邦案件,可能需要一年或更多的時間案件才會進入審判程序。她說將傳召超過名十二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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