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2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淑芬綜合報導)據明慧網近日報導,四川西昌市法院於十一月二十七日對米易縣法輪功學員蘇麗娟、馮娟進行了非法判決,枉判蘇麗娟六年,馮娟五年半。法院至今沒有給本人和家屬判決書,家屬到法院,法院口頭宣佈判刑結果。法院和看守所勾結,剝奪了蘇麗娟依法提起上訴的權利。
家屬多次電話詢問主審法官楊波,均謊稱快出判決了,實際上,法院早在十一月二十七日就已經非法判決。
十二月二日、三日,家屬親赴法院,找到法院楊波法官和刑一庭庭長劉勇,指出案件早已判決了,要求獲得判決書,被無理拒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八十二條明確規定,案件判決後,法院應立即將判決書送達被告人近親屬。
家屬將法院的違法行為投訴至檢察院,請求依法進行審判監督,督促糾正法院的違法行為。在檢察院的過問下,楊波稱已經口頭告知家屬判決結果了,因此無需再送達判決書。
更甚的是,法院不僅不向家屬送達判決書,連當事人本人也沒送達判決書,而是只將判決書送達關押蘇麗娟的西昌市看守所。蘇麗娟因此無法據判決書提出異議和上訴。西昌市看守所(位於小廟鄉的新監獄),則以蘇麗娟不穿號服,拒絕認罪為理由,拒絕律師會見蘇麗娟。
蘇麗娟、馮娟是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在西昌市被綁架,一直被西昌市國安大隊非法關押在西昌市看守所裏。兩位當事人之一說,當天下午,她在西昌邛海邊月色風情小鎮路邊上邊走邊喝水,正準備上公路趕車回家時,被一個便衣突然襲擊,搶走她的小提包,把她強行拖到公路對面的一個派出所雙手反銬在一長座椅上軟硬兼施的逼供。兩人的家屬多次到西昌市國安大隊要人,家人請了北京律師介入,西昌市國安大隊百般刁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