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死人也要強遷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2月13日訊】在上海聽慣了地方政府無視法律對老百姓強拆強遷,在此新春佳節之際,他們竟然對死人的墓地也要進行強遷了,而且發出通知的是開發商,簡直無法無天令人髮指。

我父親顧寶祥1966年4月19日在單位因公犧牲,當時鎮、村、單位三方決定在住房後不遠處給17平方米做墳,且每年上墳紀念。2007年動遷之前村裡給我三百元就算解決了,我退了錢。墳的事沒解決我不談房子動遷。

2008年11月動遷方將我房門撬開將房內物品盜竊一空,包括門,並將賣不掉的傢俱拆散放在他們堆場裡,我 報案後公安局和他們是一家,至今沒有結果,連我發現的拆散的傢俱也不還給我。後浦東新區建交委非法裁決,浦東新區法院枉法判決,2009年12月6日終於將我房子強拆了。

今年開發商以「按規定每隻墓補償費用標準為300元,經村委領導多次協商,至今堅持不願遷移」為由,讓我大過年的15天內,將墳墓遷移。大家知道中國人傳統一年只有二天能遷墳,那就是冬至和清明,哪有大過年遷墳的。而且按他們的邏輯如果我看中你村書記的房子,我出三百元且「多次協商」,你不願意我就通知你「15天內,自行將房內物品搬出,並寄存在人民廣場」,你的房子就歸我了,這樣可以嗎?

另外,我問他們要300元遷墳的依據,村裡給我一份《上海市徵收集體土地財物補償標準》複印件,裡面第1頁第一條:徵收過程中,對非居住房屋以及附屬物按原拆原建的原則,即按重置價予以補償。那麼按政策我父親17平方米的墳至少應該在公墓裡以同樣面積安置,為什麼只給300元。再次找他們時村長說「不跟你談政策」,這就是地方政府的一貫作風,他們給的政策可以耍無賴說不認就不認。

這個年注定是過不太平了,為什麼開發商如此無法無天,因為他的後台是「鎮政府」。一直以穩定、文明著稱的東方大都市上海況且如此,實在無話可說。不過最後奉勸開發商一句,不該你做的事情不要瞎做,手是遮不住天的,不然你將承擔法律後果及賠償責任。

上海浦東新區北蔡鎮陳橋村橋東顧家宅114號

顧紅兵

手機:13311887642

2010.2.12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新聞
6旬老人每天陪110歲老母散步
緊急呼籲國際社會關注上海沈佩蘭的被捕
無錫強遷戶在公安局大門前服毒欲自盡
鄭恩寵:上海沈佩蘭接到強遷通知書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