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十年買百多張保單 保障僅百餘萬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3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廖雪茹、廖千瑩/綜合報導〕「一家五口投一百多筆保單,你說會不會太誇張了?」新竹縣張小姐爆料指稱,八十九年起與新光人壽的王姓女業務員接洽,王女以「整合保單」為由,不斷慫恿簽單據,前後保了一百多筆保單、上千萬元保費,卻只剩一百多萬元保障!

*業務員不斷慫恿、誤導*

新光人壽台北總公司申訴課襄理陳俊中坦言,這麼嚴重的疏失算是罕見個案。前壽險公會理事長、現任台壽保駐會董事林文英也認為,此個案是壽險業界極少見到的。王姓女業務員指總公司已介入處理,她一切遵從公司的規定,不便再做回應。

張小姐說,她自八十二年投保新光人壽,八十九年開始接觸王姓女業務員;王女以理財、存養老金或整合保單等理由,不斷要她簽下單據,她信任王女,加上不懂保險,就依王女指示,在鉛筆劃圈的地方簽名。

張小姐表示,去年九月,另名業務員向她收利息,她問:「都按時繳交保費怎麼會有利息?」要求調閱資料察看,結果拿到資料厚厚六頁,洋洋灑灑一百三十多筆保單,大部分都因解約、墊款而無效或停效,讓她很驚訝。經查詢,她近十年投保上千萬元保費,保單現值卻只剩下約一百九十萬元,其中,「新世代增額終身壽險」竟讓一家五口買了三十九次,總額近四百萬。張小姐說公司主管袒護業務員,她已向金管會投訴。

*同商品讓全家買了39次*

新光人壽襄理陳俊中表示,公司去年十一月接獲張女申訴,二月初曾開過兩次協調會。初步調查,保單成立過程確有瑕疵,一百多筆保單中,有許多重複簽約、解約,對此異常現象,除業務員本身有疏失,單位主管也明顯監督不周。

陳俊中說,公司允諾返還「新世代增額終身壽險」的保費,其他有爭議的保單,還需要釐清,等整個處理完畢,公司將對單位主管及業務員王女進行行政處分,並檢討相關監督機制。

買保單如何自保,以避免爭議?林文英建議,買保單要量力而為,年繳保費以不超過收入的十%到二十%為原則,只買需要的保單,若向業務員買保單,一定要親簽。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