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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學生悠遊卡 北市加強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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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2日電)有民眾透過「市長信箱」反映,公車乘客有冒用悠遊學生票情形。北市公共運輸處今天表示,已提高稽查密度,若查獲冒用,可處以全票票價50倍的違約金;提醒公車族別貪小便宜。

對於畢業學生仍繼續使用悠遊學生票,交通局公共運輸處表示, 3月會同14家聯營公車業者加強稽查,共稽查14條路線、 532人次,查獲未攜帶證件或違規冒用者18件;全都當場請其補足全票差額,並簽收宣導文宣。

公運處官員說,使用悠遊學生票乘客必需是具有教育部認可學校正式學籍且具有學生證的學生,搭乘公車時務必隨身攜帶學生證接受查驗;如果已經不合乎這些規定,應使用全票悠遊卡或是投現每段次新台幣15元。若查獲冒用,將可處以全票票價50倍的違約金。 公運處表示,基於付費公平性及減少民眾投機行為,已排定即日起每週不定點、不定時協同公車業者隨車稽查;另外,公車業者也增加隨車稽查密度。提醒公車族遵守規定,不要貪小便宜冒用而受罰。 公運處指出,依「台北市學生搭乘聯營公車優待辦法」規定,持用學生票搭乘聯營公車應隨身攜帶學生身分證明文件,以備乘車時接受行車或稽查人員查驗;無法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應投幣補足差額。如查證確認屬冒用者,公車業者得處全票票價50倍違約金。

另依「台北市聯營公車敬告乘客條款」規定,持有優待票者,應主動出示優待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驗。未依規定使用優待票者應無效,以搭乘路線全程、全票票價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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