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雄家屬與律師超過九個月無法探監 鄭恩寵仍被軟禁家中 陳光誠妻子再次受到嚴密監視

何俊仁每周24小時絕食進入第57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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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7日訊】(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中國內地許多維權律師及維權人士不僅身陷囹圄與外界無法連繫,受盡不為人知的牢獄之苦;即使刑滿回家的,仍受到各種精神與肉體上的不人道對待。在獄中的郭飛雄已長達九個多月不被允許與家人及律師會面;維權律師鄭恩寵自2006年6月刑滿出獄後至今三年多仍被長期軟禁;失明「赤腳律師」陳光誠仍不獲保外就醫…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何俊仁支援維權律師的絕食行動進入第57周,呼籲各界繼續關注郭飛雄、鄭恩寵、陳光誠的情況,並要求中國政府立即停止一切打壓。

民間法律工作者郭飛雄因協助廣東番禺太石村村民揭露地方官員腐敗及參與營救高智晟等維權活動,於2007年11月被以「非法經營罪」判刑五年。自去年7月至今,長達九個多月以來,他一直不被允許與家人及律師會面,令人擔心他在獄中是否遭受酷刑對待。據郭飛雄的代表律師李柏光所述,監獄那邊常以委託書上家屬的簽名簽得不好為由,拒絕他們申請探監。試問「簽名簽得不好」怎麼會是一個合情合法的理由?中國政府經常強調中國乃法治國家,那麼,梅州監獄依照哪一條法律長達九個月以來不容許郭飛雄家屬和律師探監?李柏光現已再次遞交家屬重新簽署的委託書申請會面,我們要求廣東省梅州監獄立即允許郭飛雄家人及律師探監,並促請各界關注獄方剝奪郭飛雄接受法律援助和與家人的會面權利。

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協助上海靜安區東八塊被強制拆遷的居民控告上海政府及上海首富周正毅而遭報復,2003年時因傳真兩份文件而被控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罪」,判刑三年。2006年6月刑滿出獄後,長期被軟禁在家;過去三年,鄭律師被公安無理傳喚超過六十次,傳喚期間曾多次被不人道對待。我們質疑當局何以在他刑滿出獄後,仍長期軟禁他,剝奪其已恢復的政治權利。我們促請當局尊重法律,立即停止對鄭律師不合法及不合理的暴力騷擾。

失明「赤腳律師」陳光誠因協助揭露山東臨沂市政府暴力計劃生育的政策,於2006年8月被以「聚眾擾亂交通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判刑四年三個月。獄中曾有九個月嚴重腹瀉,獄方一直沒有為他提供適當的治療,無視其家人及外界提出儘快批准他保外就醫的要求,違反中國於2008年確認聯合國《殘疾人士權利國際公約》中第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沒有履行爲被剝奪自由的殘疾人士提供人權法規定的待遇。陳光誠的妻子袁偉靜自2007年9月至今,僅在2008年12月被允許與丈夫見面。袁偉靜長期被當局派人近距離監視,更不准她帶兒子上學。據悉,袁偉靜家門外最近再次被六名人士嚴密監視,擔心丈夫即使今年九月刑滿出獄後,他們一家仍會繼續受到嚴密監控,無法獲得自由。我們呼籲中國政府以人道理由立即釋放陳光誠,並確保陳光誠獲釋後他和家人不再受到任何形式的打壓。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再次呼籲各界人士關注以上幾位以及中國內地其他維權律師及維權人士,他們因代理維權案件或參與維權運動而被囚禁、被監控、被酷刑對待,是當今文明社會所不能容許的。我們強烈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他們並停止一切打壓。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何俊仁律師自2009年3月 18日(星期三)開始,無限期展開逢星期三24小時絕食行動剛進入第57周,關注組的國際事務秘書關尚義律師(John Clancey)亦繼續每週三進行12小時絕食。有關每週絕食行動,歡迎登入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每周24小時絕食行動專頁http://www.chrlcg-hk.org/?page_id=112聯署支持,我們呼籲各界人士可因應不同情況選擇每週三24小時絕食或不進食午餐,加入聲援行列。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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