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0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政府建議撤銷公務員三加三制度,公務員入職只需完成3年試用期,如表現理想就可獲長期聘用。
公務員事務局建議修改現時新入職公務員,完成首3年試用期後,要再完成3年合約,俗稱「3+3」的制度,才轉為長期聘用的規定。政府建議,除部份需通過專業考試的職位外,新入職者完成3年試用期後,便可正式成為長期聘用的公務員。
公務員事務局長俞宗怡昨日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表示,自2000年至今已超過2萬人完成「3+3」程序,成為長期聘用公務員。她指,實施「3+3」制度後,過往經驗所得,有35人在首3年試用期因不適合或品行問題離職,部份是在第3年試用期時發生,故現階段沒有計劃改變3年試用期的規定。未來1至2個月,將會完成諮詢4個公務員職方團體及管理層的意見,期望今年秋季落實新建議說。自2000年至今已超過2萬人完成「3+3」程序。
若建議落實後,公務員事務局需在今個財政年度,再申請額外撥款,為選擇提早結束第2個3年合約期轉為公務員的人士,按比例發放約滿酬金及公務員公積金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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