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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牌」海豹海狗油 你買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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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灣台北報導)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上週揭露加拿大海豹油殘忍取得過程畫面,20日乘勝追擊,再度披露非洲納米比亞屠殺海狗取油的真相,尚未離乳的海狗在亂棒下打死或未死後製成市售的海狗油。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公佈,納米比亞獵殺的海狗多數是未離乳的海狗寶寶,而且獵人竟是以亂棒群毆的方式獵殺,有些甚至還在活著的時候進行宰割。圖中兩件產品來源皆標示為納米比亞(自研究會公佈影片翻拍)

研究會公布最新取得的這段影片中,獵人將海狗圍住後開始亂打,未離乳的小海狗完全没有逃生的機會,母海狗被分離,整個海灘充斥著悲鳴。

已被揭露的「美加三海狗油」與「寶牌(Baopai)海狗油」,原料來源標示為納米比亞,並強調「擁有亞洲唯一國際華盛頓公約組織(CITES)核准字號,海狗油來源珍貴合法」,但卻没有台灣中央主管機管農委會核准字樣。

納米比亞的海狗(又稱毛皮海豹)屬保育類項目之一,除需取得CITES證明外,尚須台灣中央保育機關核准。農委會林務局野生物保育科科長林國彰指出,農委會過去從未核准任何保育類海豹、海狗等油進口。


市面各式「海狗油」商品皆未由農委會審核過,已涉及違法進口或廣告不實。(攝影:林伯東/大紀元)

立委田秋堇表示,兩款產品的外包,說明進口納米比亞海狗油的商人非常清楚保育及進口規則,但仍在台販賣這樣的商品,陷國家、全體消費者不義,農委會官員應嚴懲不法廠商。

是否會要求違法業者下架,林國彰說,目前没有任何法令可要求業者立即下架,但他補充,曾經上架、下架都是一個證據,一經調查屬實,移送法判。

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任何活體或產製品都須經農委會核准,違者可處以半年以上,五年以下徒刑,倂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海狗油並無特別效用

北市振興醫院營養師余璧如表示,很多民眾都被錯誤引導,認為小小的藥丸就能有預防心血管疾病療效,這没有特別依據,這樣的宣傳是不合法,且海狗油並没有特別的效用。

網路販賣海狗油特別註明,海狗生活在高寒水域,以深海魚類為食,體內堆積厚厚的脂肪。這樣的訊息,余璧如說,在食物的選擇上並非如此,她建議,以「得蔬飲食」原則,少油、多纖、多蔬菜。深色蔬菜富含微量元素,且當季新鮮的蔬果最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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