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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獎酬股票緩課上限明年翻倍 資誠籲企業留意發放時點

圖為資誠會計事務所。(Jack Taylor/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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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8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侯駿霖台灣台北報導)立法院27日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放寬員工獎酬股票、創投及新創事業3項租稅優惠。其中,員工獎酬股票緩課額度上限將由每年新台幣50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不過新制要到2027年1月1日才施行。資誠提醒,企業若原訂今年底前發放獎酬股票,可重新評估時程,避免員工錯失較高緩課額度。

員工獲配股票當下沒有現金收入,卻可能先面臨稅負,過去就曾有生技公司高階經理人獲配高額股票作為獎酬,因股票尚未變現、手上現金不足,還得透過借款甚至處分房屋等資產變現、籌措稅款。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林巨峯表示,提高緩課額度可降低這類員工取得股票時立即面臨大額稅負的壓力。修法後,符合條件的員工取得獎酬股票,以取得時市價計算,全年合計1000萬元額度內可適用緩課機制,較現行500萬元上限增加一倍,也讓企業有更多空間運用股權獎酬作為留才工具。

不過,這項優惠並非修法通過後立即適用。林巨峯提醒,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公司發放的員工獎酬股票,仍適用500萬元緩課上限;2027年1月1日起取得者,才適用1000萬元新制。因此,近期若有企業準備發放員工獎酬股票,可評估是否調整發放時間,讓員工有機會適用較高額度。

除了員工獎酬股票,此次修法也放寬有限合夥創投適用穿透課稅的投資門檻。考量創投成立初期通常仍需搜尋、評估投資標的,修法降低逐年累計投資新創事業的比率要求。

依修法內容,有限合夥創投第3年累計投資新創事業金額達實收出資額10%、第4年20%、第5年30%、第6年40%即可;另第3年實收出資總額須達5000萬元、第4年1億元,第5年及第6年則須達1.5億元,讓創投有較充裕的時間評估投資案件。

此外,新創事業的設立年限也由現行未滿5年放寬至未滿8年,涉及天使投資人投資新創事業適用投資抵減,以及有限合夥創投適用穿透課稅等租稅優惠。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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