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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百萬飯碗 再給地下工廠合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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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4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讓未登記立案的低污染工廠再次得到「就地合法」一線機會,可以在7年內申請合法。

過去台灣在經濟有待發展的階段,已故前副總統謝東閔提出「客廳即工廠」概念,創造出「家庭工廠」的風潮,許多家庭紛紛從事代工,這些螞蟻雄兵對台灣的經濟奇蹟有不小的貢獻。

一些家庭式代工闖出一片天後,開始對外發展、從事貿易工作,地下工廠規模愈來愈大,以鐵皮屋在農地上加蓋工廠,不僅農地沒有農用,鐵皮工廠也沒有建築執照,缺乏管理下,污染等問題叢生,一旦發生意外,後果往往不堪設想。

民國90年工廠管理輔導法立法時,曾經給過地下工廠有登記合法的機會,國民黨籍立委楊瓊瓔表示,當時因為限於使用土地的地目與建築執照,很多工廠都沒有辦法變更成功;這次修法希望能輔導這些工廠,突破申請合法所遇到的困難。

根據三讀修正通過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低污染的未登記工廠,符合環保、消防、水利、水土保持等法律規定者,可以在本法修正後2年內向地方主管機關繳交登記回饋金,申請補辦臨時工廠登記,並排除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等有關土地與建築物使用處罰的規定。

修正條文還規定,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的工廠,必須在修法後7年內取得土地及建築物合法使用的證明文件,屆期未取得者,補辦的臨時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也將失效。

楊瓊瓔表示,目前台灣未登記立案的工廠有數十萬家,不僅提供就業機會,也發揮了經濟效益,影響台灣的經濟非常大,政府應該面對與解決歷史所產生的地下工廠問題。

即使這次修法排除一些地下工廠合法化的障礙,楊瓊瓔說,不可能全部的未登記工廠通通獲得合法,她估計約僅6成工廠可望有條件就地合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國民黨籍立委吳清池表示,對於未立案工廠強制取締,將造成勞工就業與中小企業主的困擾,會影響至少百萬民眾的生計,因此在經濟與就業的雙重考量下,才會有這次的修法。

不過,由於「低污染」工廠的定義牽涉環境保護,有待經濟部會同相關單位與民間團體討論,民進黨籍立委田秋堇就曾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要求經濟部應納入環保署與民間團體的意見。

楊瓊瓔說,重污染工業要就地合法是不可能的,必須回歸到工業專區;且未來政府對於新的違規、違建工廠也將因為不再有法律模糊空間,可望更有效率的執行公權力。

因此,未來經濟部對「低污染」的定義,將成為本法施行的關鍵因素之一,定義太嚴可能影響到適用工廠數量,過度開放則可能衝擊環境發展,執法尺度對政府相關單位將是一大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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