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7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秀媛台灣基隆報導)保三總隊第一大隊接獲情資指稱樺○玩具公司持有非法模擬槍,即報請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陳雅詩指揮,協同刑事警察局理化科,與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於114(2025)年7月16日共同執行全台同步搜索位於嘉義的總公司、囤貨倉庫,以及位於台北、台中、雲林、高雄等地的5家直營門市與3家下游經銷商,共計搜索26處所,共計查獲模擬槍264支、槍砲主要組成零件(已貫通金屬槍管)202支。
本案經拘提公司負責人范○○及相關涉案人到案,成功偵破樺○玩具有限公司涉嫌以合法玩具製造商名義,非法製造、販售「模擬槍」及具殺傷力之槍砲主要組成零件,全案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於115(2026)年7月28日將范嫌提起公訴。
警方調查發現,負責人范○○長期透過網路平台及全台經銷據點,公開販售其公司自行製造之雙管霰彈槍,警方取得證物並送交刑事警察局等機關鑑驗及保安單位查驗,確認該槍枝由金屬材質槍身與擊發機構組成,符合《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1條規定之公告查禁「模擬槍」要件。更嚴重的是,其販售的射擊「槍管」為已貫通之金屬材質,官方鑑定屬於槍砲主要組成零件,距具殺傷力且可擊發實彈之非法槍枝標準,只要使用簡易工具修整,即可裝填火藥擊發霰彈,成為具殺傷力的致命武器,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及民眾生命財產風險巨大。
保三總隊呼籲,依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販售未經許可之槍砲主要組成零件,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並科新台幣700萬元以下罰金,販售模擬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責任編輯:唐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