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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
【大紀元6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5日電)扁家4大案、前總統陳水扁被控貪污元首外交零用金2大官司,將分別於11 日、8日宣判。尤其扁家4大案11日是二審宣判,若陳水扁夫婦再獲判重罪,未來官司處境將更形險峻。
扁家4 大案(國務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及前101 董事長陳敏薰涉買官等案,台北地方法院去年 9月11日,一審判決陳水扁和妻子吳淑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特偵組去年 9月22日另起訴機密外交款案,指控陳水扁從民國89年8月至95年9月間,先後11次利用外交出訪機會,將外交部每次提供給元首的10萬美元零用金,每次扣留其中3 萬美元,匯往海外供兒子陳致中留學使用。外交款案,台北地院訂8日宣判。
至於台灣高等法院11日扁家4 大案的二審宣判,法界人士認為,若扁珍等人二審再獲判重罪,由於一、二審的「事實審」均被認定有罪,對整個官司的後續將非常不利。
陳水扁自97年12月30日遭羈押至今,已超過 500天。陳水扁延押期限將於23日期滿,高院合議庭已排定,在11日宣判當天,會同時再開延押庭。
由於合議庭已諭知,若扁家海外款全數匯回,陳水扁交保機率很高,但因扁家瑞士2100萬美元(約新台幣7億元)匯台進度緩慢。
從3 月下旬陳致中配合檢方完成所有手續後,到目前只零星匯回4筆、共約352萬美元(約新台幣1 億元)。法界人士認為陳水扁要想獲停押,還有一段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