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學者呼籲:釋放新疆記者 尊重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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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0日訊】我們獲悉,51歲的維吾爾族記者、作家海萊特.尼亞孜(Gheyret Niyaz身份證名字為海來提‧尼亞孜),最近被新疆烏魯木齊中級法院以「洩露國家秘密」罪名判刑15年。海萊特生於新疆塔城,畢業於中央民族學院,曾擔任《新疆法制報》總編室主任、《法治縱橫》雜誌社副社長,他長期堅持在互聯網上用漢語撰寫文章,曾是「維吾爾在線」的編輯和管理員,以及維吾爾在線論壇的版主,逐漸成為眾多網民關注的維族知識份子。

海萊特對新疆問題既有切身感受,也有系統研究。據亞洲週刊報導,2009年廣東韶關事件發生後,他關注網上維族人的反應,認為七月五日要出大事,於七月四日下午八點,向有關部門提出預警;並於七月五日上午十點,面見新疆自治區政府主要領導,當面提出三條建議,但沒有被採納。他認為事件的誘因是推行雙語教育和政府組織維人外出務工。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反映了如上情況,隨後還披露了913事件的一些事實。他撰文指出,維吾爾民族在經濟上享受不到資源優勢帶來的各種實惠,被日漸邊緣化、貧窮化,而且,近二十年來新疆政府反恐政策的擴大化,意識形態領域裡反分裂鬥爭的擴大化,以及大面積非人性化的人身檢查、設卡盤查,嚴重傷害了維吾爾人群的感情,使他們處於高度緊張的心理狀態,加劇了民族矛盾。

海萊特是一個保持獨立精神、長期關注國家和民族命運、關注民生問題的維族知識份子。他主張維漢民族應該加強理解,其政治文化觀點一直溫和理性,甚至被認為明顯具有親體制的傾向,這樣的知識份子對民族溝通和民族和解都是非常重要的。對海萊特以莫須有的罪名判以重刑,勢必會助長極端化情緒和行為,把更多的人推向對立面,極大地傷害包括維族、漢族在內的各族人民感情。

此外我們獲悉還有其他一些維族的網站管理者和新聞工作者因為言論和觀點而被捕或判刑,我們對此深感憂慮。我們認為思想和觀點的表達,無論身份、民族和信仰,均應得到平等和充分的尊重。我們認為,海萊特等新聞工作者因言獲罪,與「國家尊重與保障人權」的憲法承諾相違背,與我國憲法明文保障的公民言論自由的精神相衝突,與我國已經加入並且生效的《世界人權宣言》等國際人權條約背道而馳。我們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尊重法治,有魄力、有智慧地創造保障公民自由和尊嚴的基本條件,這也將是化解民族矛盾、維護社會和平與國家統一的堅實基礎。

聯署人:

王力雄(北京 學者)
茅於軾(北京 學者)
崔衛平(北京 學者)
伊力哈木(北京 學者)
唯 色(藏人 作家)
徐友漁(北京 學者)
艾曉明(廣州 學者)
杜 光 (北京 學者)
郝 建(北京 學者)
郭於華(北京 學者)
夏業良(北京 學者)
章立凡(北京 學者)
李大同(北京 學者)
廖亦武(成都 作家)
張讚寧(南京 學者)
周 楓(北京 學者)
朱 毅(北京 學者)
范亞峰(北京 學者)
馬 波(北京 作家)
俞梅蓀(北京 學者)
郭玉閃(北京 學者)
黃 鍾(北京 學者)
滕 彪(北京 學者)

2010年7月30日

──轉自《維權網》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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