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畢業生酒後殺死女鄰居奸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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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訊】馬志強,甘肅人,曾是北京某名牌大學高才生、最年輕有才的財務經理、同事心目中的老實人,竟在一次醉酒後殘殺素不相識的女鄰居。昨日上午,廣州市中院認定馬志強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被判死刑賠償41.5萬

  據《信息時報》報導,昨日整個庭審過程,馬志強一直低著頭,默默聽法官宣讀判決書。鑒於馬志強作案手法惡劣,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依法判處馬志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外,馬志強仍需賠償受害人家屬41.5萬餘元。對此,馬志強只是淡淡地回答法官道:「沒有(異議)。」

  家屬全都避而不見

  據瞭解,馬志強的父母健在,還有兩個同胞哥哥,其中一人是教師。但從第一次開審到昨日宣判,無一家屬前來旁聽。

  至於馬志強曾表示願意死後捐獻器官,換錢賠償受害人家屬,判決時也沒再提起。律師表示,若執行死刑,是否捐贈器官也不是馬志強能決定的事情了,只有其家屬有權決定。

  馬志強的生活軌跡

  1979年生,甘肅人,曾是1997年甘肅張家川縣高考文科狀元,被中央民族大學法律系錄取。畢業後辭去北京穩定工作,南下廣州,曾擔任島內價連鎖超市總部財務經理。

  少年得志金榜題名——毅然辭職南下闖蕩——轉而創業屢屢失敗——酒後殺人——一審判死願捐器官

  案情回顧

  殘忍殺害鄰居並奸屍

  據指控,2009年7月8日,被告人馬志強6瓶啤酒下肚後想要打人發洩。此時鄰居鄒某剛巧回家,馬志強竟藉著酒勁衝了上去,殺害了鄒某後,據其交代,還對鄒某進行了奸屍。

  據瞭解,被害人鄒某24歲,一年前從惠州老家來廣州打工,雖與馬志強同在廣州市天河區棠東村毓桂大街北巷租住,但此前二人並無任何來往。

  曾是縣高考文科狀元

  據悉,馬志強生於1979年,甘肅人,曾是1997年甘肅張家川縣的一名高考文科狀元,被中央民族大學法律系錄取。為盡快賺錢,馬志強大學二年級就轉攻金融系,2001年順利畢業,並拿到北京市糧食局的錄取通知。但馬志強嫌工資過低,不滿於這個清閒穩定的差事,一年後毅然辭職南下經商。

  來到廣州的馬志強事業一度風生水起。2004年,26歲的馬志強就已經是「島內價」連鎖超市總部的財務經理,主管著手下6,000人的薪資。舊同事也評價:「他頭腦聰明,為人極好。我們都覺得他是很老實的一個人。」

  然而,剛剛事業有成,馬志強所在的「島內價」卻因金融風暴倒閉,隨後一連串的失敗也接踵而至。他先和朋友合夥開了一家快餐店,因為規劃拆遷,沒營業幾天就不得不關門。隨後,他又到淘寶網上去做服裝生意。但花了近10萬元進貨後,卻發現生意不好做,又賠了約6萬元。馬志強生意不順,感情也失意。案發前一個月,馬志強和本打算結婚的女友分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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