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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港律師要求法辦黃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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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特約記者王倩、李亦菲台灣台北報導)日前廣東省長黃華華來台期間,法輪功學員沿路揭發其迫害的惡行,使其以招商的假面進行統戰的目的失敗。黃華華最終在本報記者提問其被控告「殘害人群罪」,不敢回應下狼狽離台。繼台灣法政界、人權界、媒體界及民眾們,表達支持法輪功反迫害的氛圍下,大陸、紐約及香港知名律師,以及大陸民眾也持續發出台灣應法辦黃華華的呼聲。

北京維權律師唐吉田表示,對於犯下反人類、實施種族滅絕,非常粗暴殘害人權行為的黃華華,無論他到什麼地方,都應該受到譴責,台灣應按法定程序對其進行約束。針對法輪功學員被大面積侵犯人權的事件,馬英九先生、國民黨以及司法機構,要有明確的態度,而且要落實到行動當中。

紐約人權律師、自由中國運動發起人葉寧認為,黃華華犯有對法輪功學員受到酷刑和虐殺的罪行,就國際公論的罪行有直接個人責任或領導責任。台灣當局至少應該像西班牙當局學習,要執行國際法給國際豎立好的印象、好的楷模。如果台灣當局出於政治考量,就嚴重偏離國際法及國際公約準則,台灣這種短視的做法,到頭來只會自食惡果。所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如果台灣在道義上不佔據置高點,在政治上就會失道寡助。

葉寧也認為,對法輪功的迫害確實是一個國際罪行,是一個「反人類罪」,有良知的自由人類都應該關注這個事情,應該挺身而出,為受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伸張正義。他指出,台灣自己本身的安全,本身的法律地位,也是很需要依賴國際法的規則加以保護。台灣是不是有意履行國際公法的準則和國際公約,如果台灣自已在國際社會當中,不信守國際法的一些規定,台灣將來在國際社會當中何以自處?

香港立法會議員梁耀忠表示,台灣司法機關應根據國際慣例有公平的審判,對於人權有好的審判。他希望這個案子能夠打擊對人權的壓迫,希望中國人權能夠得到公平的保障。「我們一定要重視人權,我們希望中國人都能關心、關注人權的問題,希望這案子可以有很好的發展,給中國確立重視人權的典範。」

對於法輪功要求高檢依法偵辦黃華華,香港民主黨主席、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無論受到偵查的人是什麼身份,台灣當局應該依法辦事,如果是有法律的根據,有違反了人權的投訴,可以根據法律精神來處理,應該不要恐懼,應該根據法律的程序,司法的公正來還受害人公道。

大陸湖北的龔先生譴責黃華華,他表示,「手中沾滿了那麼多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的鮮血的劊子手,他居然到台灣去裝的那麼道貌岸然,我覺得是個二皮臉。結果跑到台灣去裝善人,我們覺得很可笑。」他說,當從媒體上看到黃華華被告的消息後,他認為台灣的民主法治,也鼓舞了大陸人民抵制不法官員的信心。

唐吉田注意到台灣近年來,在很多理念上越來越模糊。他指出,台灣當局由於屈從於商人的一些訴求,在很多方面缺乏一個清晰的判斷。如果台灣當局出現搖擺甚至倒退,是不利於大陸的民主、法治、人權、憲政的推動的。台灣、香港能夠在民主、法治方面有所堅守,對於大陸社會的和平轉型、整個秩序的建立,是非常有幫助的。

他認為台灣在法治和民主方面比大陸要強許多,但是台灣還沒有非常有效的實現民主和法治的目標,還需要再進一步努力。他也認為,「台灣應該高舉人權、民主、憲政、法治,這些符合國際慣例與普世價值方面的旗幟,這樣台灣面對大陸才會有優勢,才能夠四兩撥千金,而且對大陸的民眾才能夠有吸引力。」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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