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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靜雯爭女官司 初判與孫志浩共同監護

2010-08-31 16:20 中港台時間|2012-04-22 14:3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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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1日訊】藝人賈靜雯與前夫孫志浩為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2人今天出席台北地院聆聽最後判決,依雙方所提出的條件,皆適合擔任監護人,只是梧桐妹還小,對於想和爸爸,還是媽媽住的問題,都沒有給肯定答案,因此法院酌情後裁定由雙方共同監護。

據台灣媒體報導,法官考慮梧桐妹還沒有成年,並希望賈靜雯和孫志浩能夠化解彼此對立衝突,不要讓孩子在父母之中做出選擇,因此裁定由兩人共同監護。

因為孫志浩提出完整的教育計劃及較高的生活照顧資源,所以由孫志浩擔任主要監護人,並獲准可帶梧桐妹到美國念幼稚園,而賈靜雯可以赴美照護。

只是未來無論是跨海赴美還是來台照顧,將又是兩人未來要面對的問題。@*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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