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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聰明遺產 高院判5子女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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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31日電)台灣第1位醫學博士杜聰明過世後,5名子女為價值新台幣20億的遺產對簿公堂。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決,長子杜祖智可分得1.5份遺產,其他4人各分得1份。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高院今天的判決結果,杜祖智至少需自遺產拿出1億872萬餘元,次子杜祖誠也需拿出2523萬餘元,並將杜聰明信託登記在2人名下的股票等財產,按比例分配給其他子女。

杜聰明出身淡水,為台灣第1位醫學博士,也是高雄醫學院創辦人,曾任台大醫學院院長,對中藥、蛇毒的研究在國際藥理學界頗負盛名。杜聰明婚後與妻子育有5名子女,並先後在台北市中山、北投、信義區及台北縣淡水等地購置不動產,名下並有不少股票,財產約值20億。

這起爭產風波,緣於杜聰明生前將部分財產登記於長子、次子及長女名下,但杜聰明過世後,3人未將財產拿出來均分,引起3子及4子不滿,因而提出民事分割遺產之訴,為爭產鬧上法院。

法院判決指出,杜聰明民國56年3月曾立下遺囑,將財產繼承權劃分成5.5份,其中長子杜祖智繼承1.5份,其他4名子女各繼承1份,並經5名子女簽訂合約書。但杜聰明另在遺囑立下但書,妻子杜林雙隨在世期間,財產不得分割處分,且財產孳息除了稅捐,由妻子杜林雙隨單獨取得作為生活費。

但杜妻57年4月間就過世,且杜聰明直到75年8月過世前都沒更新遺囑,且長女、長子、次子在杜聰明過世後,未將遺產拿出均分,造成3子及4子不滿。

法院一審時,法官認為,杜聰明遺囑的「不得分批分割處分」限制有設條件,也就是妻子杜林雙隨在世時才能成立,但杜聰明去世、兒女繼承開始時,杜妻已過世,遺書的限制遺產分割條件已不存在,因而認為不得分割的限制無效,3子與4子有權分割遺產。

案件上訴到高院後,高院今天仍判決3子與4子有權分割遺產,但判決將財產按照杜聰明的遺囑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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