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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聪明遗产 高院判5子女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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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31日电)台湾第1位医学博士杜聪明过世后,5名子女为价值新台币20亿的遗产对簿公堂。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判决,长子杜祖智可分得1.5份遗产,其他4人各分得1份。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高院今天的判决结果,杜祖智至少需自遗产拿出1亿872万余元,次子杜祖诚也需拿出2523万余元,并将杜聪明信托登记在2人名下的股票等财产,按比例分配给其他子女。

杜聪明出身淡水,为台湾第1位医学博士,也是高雄医学院创办人,曾任台大医学院院长,对中药、蛇毒的研究在国际药理学界颇负盛名。杜聪明婚后与妻子育有5名子女,并先后在台北市中山、北投、信义区及台北县淡水等地购置不动产,名下并有不少股票,财产约值20亿。

这起争产风波,缘于杜聪明生前将部分财产登记于长子、次子及长女名下,但杜聪明过世后,3人未将财产拿出来均分,引起3子及4子不满,因而提出民事分割遗产之诉,为争产闹上法院。

法院判决指出,杜聪明民国56年3月曾立下遗嘱,将财产继承权划分成5.5份,其中长子杜祖智继承1.5份,其他4名子女各继承1份,并经5名子女签订合约书。但杜聪明另在遗嘱立下但书,妻子杜林双随在世期间,财产不得分割处分,且财产孳息除了税捐,由妻子杜林双随单独取得作为生活费。

但杜妻57年4月间就过世,且杜聪明直到75年8月过世前都没更新遗嘱,且长女、长子、次子在杜聪明过世后,未将遗产拿出均分,造成3子及4子不满。

法院一审时,法官认为,杜聪明遗嘱的“不得分批分割处分”限制有设条件,也就是妻子杜林双随在世时才能成立,但杜聪明去世、儿女继承开始时,杜妻已过世,遗书的限制遗产分割条件已不存在,因而认为不得分割的限制无效,3子与4子有权分割遗产。

案件上诉到高院后,高院今天仍判决3子与4子有权分割遗产,但判决将财产按照杜聪明的遗嘱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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