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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擬管制網路政治性廣告

2010-08-04 10:25 中港台時間|08-04 10: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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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今葉洛杉磯3日專電)隨著年底期中選舉即將到來,網路政治廣告充斥。為了維持選舉公平性,加州計畫管制網路政治性廣告,未來候選人刊登網路廣告,將與電視、廣播或平面印刷有相同的限制。

目前全美並未有任何規範網路政治性廣告的規範,加州如果通過這項法規,將是全美第一個對候選人刊登網路廣告做出限制的州。

加州預計下週針對這項提案進行表決,如果表決通過,最快11月的期中選舉就將全面適用新法規,規範候選人在網路上的廣告與言論。

這項由加州公平政治選舉委員會(FPPC)提出的法案要求,未來候選人在電子產品上刊登的網路廣告,都必須符合相關法規,這包括寄發電子郵件、網頁廣告,以及包括臉書(Facebook)與推特(Twitter)等社群網站訊息,以及部落格。

FPPC認為,為求選舉公平,避免候選人相互詆毀或是不實指控,美國對候選人甚至支持者在電視、廣播、報刊上刊登的廣告做出嚴格限制,但卻忽視對新科技產品的管制,這是不合理的,有投票權的公民有權利知道這些選舉訊息的提供者是誰,以做出合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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