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高遠美國華盛頓DC綜合報導)首次購房者可享受的聯邦稅優惠已然截止,但僅限於D.C.地區的稅務優惠仍然可得。
在D.C.地區購房者如果在買房前三年未擁有住房,可享受5000美元的稅務優惠。這項優惠十年來一直存在著,房地產經紀人說,過去此項優惠其實廣為人知,但當人們享受8,000美元的聯邦稅務優惠後,使用D.C.首次購房優惠的人就大大減少。
華盛頓D.C.的凱勒.威廉姆斯(Keller Williams)房地產公司的察爾斯.沙利文(Charles Sullivan)說:「D.C.地區購房者不能同時享受8,000美元和5,000美元的優惠項目。結果,現在很少有購房者知道這項舊的5,000美元的稅務優惠項目了。」
此項5,000美元優惠也另有隱情:該項目每年必須經國會批准。今年到目前為止,該刺激項目仍未付諸法律。
喬治城的最佳地址房地產公司(Best Address Real Estate)的首席經紀人喬.席馬利(Joe Himali)卻對國會今年通過此項目很有信心。
席馬利說:「實際上它都是每年最後通過的法案之一。國會何時通過它真的無關緊要,只要在本年通過即可。因為它對全年有追溯效力,購房者在申報2010年聯邦稅時適用該項目。」
華盛頓D.C.的傑克遜暨坎貝爾(Jackson & Campbell)公司的一位房地產律師羅伊.考夫曼(Roy Kaufmann)說,他對國會2010年通過5,000美元稅務優惠也持樂觀態度。民主黨議員埃莉諾.霍姆斯.諾頓(Eleanor Holmes Norton)代表華盛頓選區,她是本議案的提案人。
考夫曼說另一項常被忽略的D.C.地區購房者可享受的稅務優惠,遠比之前的項目更慷慨,即低收入房主減稅計畫(The Lower Income Home Ownership Tax Abatement),對於以前在D.C.地區未擁有房產的人適用,有三項優惠條例:
◆ 購房者不需付登記稅,即交易稅。
◆ 在購房時,賣方要提供買方與交易稅等額的錢。
◆ 豁免五年的房地產稅。
合格的購房者必須住在房中,該房產購買價不得高於319,920美元。家庭年收入一個人不得超過54,120美元,兩個人不得超過61,860美元,三個人不得超過69,600美元,四個人不得超過77,280美元。
考夫曼警告說,「這個項目是慷慨的,它的相關材料要求也是嚴苛的。如果申請與實際不符,不會有登記稅的豁免。」
另外,如果房子被房主出租,財產稅減免也會終止。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