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離奇死 湘母上訪被抓坐牢

【大紀元9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洪寧採訪報導)湖南郴州市于洪女士,自2005年以來,堅持為在公司上班死因不明的兒子上訪無果,期間被拘留3次,被判勞教1年。于洪傷心的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兒子死因不明,「我現在不要他們的賠償,只要跟我說清我兒子當時死亡的真相。」

2005年7月32日晚上,約9時許,據公司稱,劉偉由公司辦公樓的四層樓掉到地上。被送醫院後,搶救無效,近零點時死亡。

于洪介紹說:「當晚9點出事的時候,公司和公安局都沒有第一時間通知我。等到將兒子拉到醫院,次日凌晨2、3點鐘才通知我。那時兒子已經死了。」他們告訴我兒子是自殺,我不相信。

于女士表示,這幾年,她一直在上訪。被拘留過三次,坐過一年牢,現在又被抓到駐京辦。

公司稱劉偉自殺 于洪質疑

于洪介紹說,兒子出事的次日凌晨,才見到已死去的兒子,她傷心欲絕。沒看到兒子身上有傷,只有太陽穴那裏有一點兒小傷,出血也不多。

水電公司總經理李建國和當地公安局均表示劉偉是自己跳下去的。于女士質疑,如果兒子是自殺的,為什麼公司和公安局不在第一時間通知她,而是隔了4、5個小時兒子已經咽氣了才通知呢?為什麼送醫院時不告知她,而先通知的是火葬場。

她回憶說:「有一位在現場的好心人,私下裏跟我說:劉偉掉下來的時候,還有氣,到11點多鐘才斷了氣。這位目擊人在當晚11點多鐘的時候,摸了我兒子的脈博,脈好微弱,將近零點的時候,已經不行了。這位好心人不敢出證明簽字,背後他跟我證實的。」

李建國:公檢法我都連通了 你告不倒我

于洪表示,兒子死亡現場,李建國和當地公安串通好,威脅強迫她簽字,她不簽,他們就打她、罵她,被逼無奈,只好違心地簽了字。

李建國還多次威脅于洪,「你有本事你去告,你告不倒我。我公安局、法院、檢察院、勞動局全部連通了,你告不倒我,你認事算了。」

于洪向公司提出質疑,公司四層樓房樓道沒有燈,沒有防護欄,可以曬被單,還可以到上面玩耍。該層樓沒有防護欄,是不是公司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李建國不承認是公司的責任,並說:你就不要再告了,我給你點兒錢,你就認事吧。

「現在不要錢,我就是想知道我兒子死亡的真相。」于女士哽咽著說道。

五年為兒奔走上訪 被拘留三次坐一年牢

于洪痛失愛子,五年不停的上訪,其中的悲痛與辛酸只有做母親的自己知道。
她流著淚對記者說:「五年了,湖南省、北京的信訪局、人大、中紀委、勞動部、公安廳、高檢,所有正當管道的地方,我都去了。責任一層層往下推拖,國家推給湖南省,省裏推給郴州市,市里推給汝城縣。」

從2005年劉偉出事後,堅強的于洪即開始了漫長而艱辛的上訪路。期間被三次拘留,09年8月被汝城縣公安局判勞教一年,關押在湖南省郴州市白馬壟女所,罪名是「擾亂社會治安」。今年7月被釋放。她表示,剛回來不久,汝城縣公安局的幾個員警開車到她家裏,要抓她。她現在是有家不敢回。僅一月有餘,8月6日于洪至中紀委上訪,被駐京辦人員抓走,至今仍被關押在駐京辦。

湖南省高檢要求不要上訴 接受原判

于洪與05年提出起訴,經過一審、二審,06年終審,郴州市法院還是判她兒子不是公傷,是自殺。她表示李建國和法院都買通了,怎麼告都是輸。

她不服,提出上訴,過了一年,湖南省高檢給她的通知,不允許她提出上訴,維持地方原判。被逼的沒辦法,她又繼續到北京上訪。汝城縣公安局辦事的人(未掛工作牌號)還威脅她,再繼續找,就開槍斃了她或送她到精神病醫院。

李建國勒索于洪近2萬元水費

于洪說:「我是09年8月份被抓進去的,9月17日他們剪了我家的電線,到現在我回來,家裏還沒有電。李建國要我交兩年18,000元的電費。我一個女人,都在外面跑著上訪,還有一年被抓坐牢,怎麼會用這麼多的電呢?」

于洪介紹說,她的丈夫生前就職于水電總公司,99年因公死亡,公司沒有任何賠償。2000年將她1981年出生的兒子劉偉安排到公司工作。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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