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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測值超高 檢驗偽陽性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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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7日電)薛姓女子騎機車發生車禍,雙方受傷送醫,經抽血檢驗薛的血液酒精濃度超標達致死程度,但她否認喝酒,經送鑑定可能是受傷引發異常,造成酒測偽陽性反應,台中地院判薛無罪。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薛女在去年8月5日傍晚騎機車行經台中市中華路不慎與劉姓民眾所騎機車發生車禍,雙方受傷送醫。

醫院醫護人員當天晚間9時,對薛女進行抽血檢驗,測得血液酒精濃度為375.3mg/dl。醫院表示,數據已達致死濃度,只在大量飲酒或高濃度乙醇飲料才發生,並會呈現神智不清,行動應極度不穩。案經檢方以公共危險罪起訴。

薛女坦承車禍,但否認喝酒,她稱是某百貨公司化妝品專櫃小姐,當天上早班,上午10時30分上班,早餐喝牛奶與咖啡,中午及下午都沒吃東西,除上洗手間外並沒離開過專櫃。

薛女的同事也做證當天薛女精神正常、沒聞到她身上有酒氣,整天忙著招呼客人,經查薛女當天確實服務多名顧客,並完成多筆交易。

醫院指稱,薛女到院時昏迷指數為15,意識尚稱清醒,仍可與護理人員對話,護理人員也表示,當時並未聞到薛女身上有酒精味。

醫院表示,薛女病情為額頭嚴重撕裂傷,合併額部顱骨粉碎性骨折、顱內硬膜下血腫,有延遲性顱內出血及中樞神經感染致死或重殘危險而進行手術。

醫院並表示,醫院實驗室使用生化分析儀以酵素法進行酒精濃度檢測,檢驗室的儀器均定期保養及測試,不會無故失準。

案經送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法官審酌鑑定報告認為,薛女可能並未飲酒,可能因受傷或疾病因素造成身體酵素異常升高或是其他因素,造成偽陽性酒精反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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