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官:市府漠視市民索賠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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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綜合報導)週三(10月19日),多市監察官克萊恩(Fiona Crean)辦公室公布的《坑洞、洪水和斷枝:市府如何處理市民索賠》報告顯示,至少過去5年來,市府對於市民的責任索賠投訴, 一直採取一種直接迴避拖延態度。

報告對過去5年多來,價值總計200多萬的1.2萬起市民投訴進行審查發現,針對市府93%的投訴,市府通常態度是直接回絕,其中許多根本就沒做任何調查,市府調解官員卻回信說正在調查,完全是糊弄民眾;還有些市府結論根本沒有任何事實依據。

據悉,2005年至去年7月期間,市府共收到近1.3萬起1萬以下財產損失索賠,多因道路坑洞和樹枝斷落等財產損失糾紛、施工糾紛和污水洪水等糾紛,被市府斥為小題大做、沒事找事。

報告顯示,這一現象日益嚴重。2005年,76%的坑洞索賠被回絕,去年這一比例上升至97%;樹枝斷落索賠回絕率從2005年的78%上升到去年的99%。

克萊恩表示,仔細審查的62起索賠中,32%被直接回絕;21%在沒有通知索賠人情況下直接結案;平均每起索賠回覆報告時間是4個月,有些要等14個月才能得到回覆。

報告舉出其中一例,一位市民Z先生汽車因市政道路坑洞原因被損傷,當天向市府提出索賠投訴,當天收到回信說正在調查拒絕索賠。隨後Z先生要求市府提供調查報告,但被告知要提出《信息自由》要求和提供更多詳細信息,後無下文。

6個月後,Z先生提出《信息自由》要求,但卻收到一份報告稱坑洞的確是政府職責疏忽所致,但其索賠已過期。Z先生對此結論提出質疑,但卻再也沒有收到下文。

對此,克萊恩表示,市府承諾要公正解決索賠投訴,但根本就沒兌現。無法達成的事就不要隨意承諾,如果市民索賠投訴一開始就被回絕的話,設立透明公開公正的調查程序根本沒有任何意義。

克萊恩向市府經理提出10點建議:其中包括正確審查索賠;不要誤導民眾;提供合理清晰解釋等,並建議市府在2012年1月31日前出台新的更高市政保險理賠服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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