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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23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謝國樑提案修改「消費者保護法」,增設「消費者保護基金」,要求廠商將違反法令的獲利繳到基金會,確保適時採取各項補救措施的資源無虞,保障消費者權益。
謝國樑指出,市售產品遭添加有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其他事由影響消費者權益時,如果消費者舉證困難,導致無法證明,而不能向製造或販售的廠商求償,消費者只能自行承擔風險和損害。
他認為3年前的三聚氰氨毒奶粉事件,以及今年爆發的塑化劑事件都是例子,因此除了傳統侵權行為法制化和消費者團體訴訟的制度外,應該另外設置消費者保護基金。
謝國樑在提案說明中指出,廠商如果因為違反法令藉此增加獲利空間,應要求其返還,但是消費者為不特定的多數,因此返還消費者在實務上有一定的困難,應該成立「消費者保護基金」,要求廠商將違反法令所牟取的利益繳交至基金會,讓廠商於製造或販售商品時更為謹慎小心。
修法草案內容指出,消費者保護基金的來源包括企業經營者因消費者保護團體依消費者保護法提起訴訟所返還的利益、企業經營者繳納的徵收金、政府為保護消費者權益所為之提撥、捐贈收入、基金孳息收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