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2歲女童與18人見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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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報導)廣東佛山2歲女童被兩輛車相繼輾壓後,18位行經路人卻未挺身相助,全程被街道監視器完整錄下。這樣的冷血,讓大陸網民展開「道德論戰」,甚至也對女童的父母未盡到監護之責發出批判。

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張玉林把大陸的道德淪亡歸咎於「一切向錢看」的核心價值觀。從國家層級的發展策略、地方政府的GDP主義,以及底層的拜金主義。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林萬億表示,這種說法有相當程度的準確性。

道德信念受社會價值左右

林萬億觀察,中國在天安門事件前,整體經濟嚴重落後,人均所得、生產毛額都想趕上,把道德、文化、環境等,跟人有關的幾乎刻意忽略、貶抑。小鄉鎮蓋豪華的政府辦公機構,政府官員、高幹追求企業產值,導致教育品質、道德提升不被重視,2、30年下來,就像中國學者說的「拜金主義」。

1960至1980晚期,台灣進入工業時代,也一度被批評,但林萬億表示,台灣早年受儒家思想影響,民間社會有一股中心思想。解嚴後,社會也有金錢遊戲、色情泛濫等問題,但很快就被社會提醒、質疑,或提出反省批判「政府放縱、没嚴格取締」。

中共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批孔揚秦,促使社會喪失這種中心思想。儘管經濟改革,社會主義資本化,但社會形成反省、批判的力量非常低,就不容易看到走岔後,所帶來的嚴重後果。

林萬億分析,中國現在的物化現象,奢侈的高消費能力逐年增高,拜金主義不會停止,甚至會更泛濫。社會没有一套內部檢核機制,民間民主的力量、多元的思考、反省的動力出不來的話,中國大陸這些不道德所暴露出的問題應該會持續存在,或更加嚴重,不能不慎。

最起碼的道德「人權」

有大陸網民表示,如果連救一個躺在血泊中的2歲孩子都做不到,法治健全、制度改良等等都是空談。東吳大學哲學系教授、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董事長陳瑤華也認為,人權是最起碼的道德,應該在整個憲法法律保障的程度,把最基礎的價值建立起來,再談其他奠基在人與人基礎的道德規範。

她表示,論德文化要健全、有價值,還要能夠被監督、被遵循,但現在講中國大陸那一塊,都變得有些癡人說夢。她說:「中國最大的問題,最基礎的『人能過幸福的生活』就没做到!」

不倫不類社會 法律僅守最低底線

廣東佛山2歲女童小悅悅事件發生後,有大陸網民表示,應該立法,以法律糾正見死不救的路人行為,以減緩或約束社會道德沉淪的速度。對此,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律師黃帝穎表示,法律可說是道德的最低防線,但道德的要求更高。

黃帝穎舉例,如一男同時與兩女交往,在法律上不構成犯罪條件,但在道德上會被批評為「不忠」。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也表示,道德有道德的功能,但當多數的人都不在乎道德的時候,法律自然有其功能。但要用法律來拯救敗壞的道德?他說,不能一概而論!就如道德告訴我們子女要孝敬父母,不能訂個法,没有孝敬的都抓起來判刑。

道德與法律的接壤在哪?林峰正表示,如要強制執行不奉養父母的子女財產來養其父母,法律要付出多少成本,是否有其必要,不得不考量。

清官難斷家務事,黃帝穎說,早期法律介入家庭事件很謹慎,但後來發現很多家庭暴力、不正常的亂倫,漸漸造成社會的問題,才積極思考法律規範,不再以清官難斷家務事推託,而以積極保護每個人的人權去思考。

黃帝穎表示,在台灣通過立法確實有其輔助效果,但在中國效力可能不大,中國不缺法,也有很多先進的法律,如人權兩公約;缺的是執行,可悲的是司法的執行者竟也是犯罪率及危害最高的族群−−中國共產黨。◇

(責任編輯:趙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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