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美家庭政策落後 婦女休帶薪產假難

2011-11-17 13:25 中港台時間|2012-03-20 19:05 更新
人氣 5

【大紀元2011年11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王嫣然編譯報導)美國現在經濟處於低迷時期,各公司想盡辦法節省成本,連婦女休帶薪產假也受到影響,低學歷媽媽更是難上加難。

美國人口普查局(Census Bureau)近日公佈的分析表明,婦女懷孕、生產和哺乳所獲休假的比例仍然持平。約一半左右初為人母的職業婦女會放棄工資,轉而照顧新生兒。

與十年前相比,在2006到2008年間,低於高中文憑婦女獲帶薪產假的比例從26%下降到18%;而約 66%擁有學士或更高學位的婦女可使用帶薪產假,比例上升了5%。低學歷母親被剝奪帶薪產假福利的比率是大學畢業生的近4倍,是過去50年裡差距最大的。

以年齡來看,25歲以上初為人母者獲帶薪產假的比例為61%,22歲以下只有24%,顯示出教育與工作經驗讓女性得以找到薪水及福利更好的工作。就種族而言,西班牙裔婦女較其他族群更不易休帶薪產假。

人口普查局家庭人口統計學家,也是該報告策劃者的勞傅琳(Lynda Laughlin)說:「想休帶薪假要受限制,而且它也在急劇下降。現在工薪家庭必須夫婦雙方都工作,他們在照顧幼兒期間沒有收入的話,會有嚴重的的經濟負擔。」

分析重點突出了美國在工作與家庭的安排完全是在湊合,不像其他大多數國家,美國缺乏帶薪育兒假的聯邦政策。

如果初為人母的婦女沒有獲准休帶薪假,她們要麼生完孩子後盡快返回工作崗位,要麼採取無薪休假,甚或乾脆辭職,把時間更多地留給新生兒。

紐約大學社會學教授格爾森(Kathleen Gerson)指出,公司通常會在權衡尋找培訓新人,與職員短期休假二者的成本後,提供帶薪產假。「現在的問題是,我們是否可以不僅在私下,更在政治上,提供這些家庭更廣泛的支持。」

根據普查報告,約 50.8%初為人母者表示,從 2006年至2008年,她們使用了某種帶薪休假,其中包括產假、病假和休假。該比例與2001年至2005年時相同,但在1981-1985年期間,僅為37.3%,此時禁止在就業時對婦女懷孕歧視的聯邦法律剛剛開始全面生效。

1993年通過的「聯邦家庭與醫療病假法令」(Federal Family and. Medical Leave Act ),允許生產或家人患重病的職工休12週的無薪假期,但此法不適用於員工少於 50人的公司。

不像歐盟國家,美國過去想在國會通過帶薪家事假法的努力一直未獲成功,使其與非洲的斯威士蘭、巴布亞新幾內亞等未保障帶薪福利的國家差不多。但美國的一些州,包括新澤西州和加利福尼亞州,都提供有償休假方案。

(責任編輯:葉恩婕)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