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1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道】食物標籤制度實施一年後,審計署抽查發現有六成預先包裝食物營養標籤懷疑違規,遠比食物安全中心抽查的結果多,批評當局監管不力。報告又指,現時的營養標籤制度,並未涵蓋嬰兒及特殊食物,只由業界自律,少數奶粉的標籤偏離國際標準,批評中心沒有積極執法,建議當局立法或立例,規管嬰兒食品營養標籤。
政府去年實施食物標籤制度,規定所有預先包裝食物,標示能量及7種營養素的成份。審計署自行委聘大學,化驗市面購買的70個食物樣本,結果就有42個懷疑不符規定,包括沒有標籤、資料不全或只以外文顯示等。而食安中心檢查了16,000多個標籤,只有111個不符合規定,不足百份之一,並且大部份來自大型連鎖超級市場。報告批評部份營養標籤字體過小,文字與背景對比不鮮明,令消費者難以閱讀,要求改善檢驗和測試程序。
報告又指,食環署為年銷量3萬件以下的食品,豁免實施營養標籤。但部份食物商遲報銷售量,食安中心又無核實申報量是否準確。審計署要求食環署檢討制度,食衛局及食環署同意建議。
批監管嬰兒奶粉不足
另外,審計報告批評現時的營養標籤制度,並未涵蓋嬰兒及特殊食物,只由業界自律;少數奶粉的標籤,偏離國際標準,例如欠缺部份重要營養素。
報告指出,當局早於05年就檢討是否將嬰兒及特殊食物引入營養資料標籤,但事隔6年仍原地踏步。食安中心在2006年成立以來,從來無抽查過有關食物,核實標示的資料是否正確;而審計署的化驗結果就發現部份聲稱失實。同時,業界違反世衛建議、以營養及保健聲稱促銷嬰兒食品的情況普遍,中心亦無積極核實,可能導致誤導或誇張宣傳。審計署要求當局盡快修例。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委員李華明批評,食安中心的執法工作馬虎,令法例形同虛設,無法保障消費者。他質疑中心偏袒商界,要求加強抽查,包括要增加抽查中小型商鋪,以及測試所有須標籤的營養元素。
食物及衛生局表示接納審計署的建議,並解釋在法例實施初期,主力抽查在超市出售的食品,又指食安中心已在今年4月作出調整,改為集中抽查小型零售店的食物。署方亦將在下個月就食物標籤字體大細及清晰度等,發出指引,徵詢業界意見。對於審計署發現懷疑不符合規定的樣本,食安中心正在跟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