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殺人犯遣返受挫 獲澳洲簽證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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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鄭庸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因謀殺兩人,在澳洲刑滿後一直面臨遣返的一中國籍男子,日前因遣返無望,被發給過橋簽證,從悉尼維拉伍德(Villawood)難民拘留中心釋放。

據澳洲人報報導,來澳洲讀英語課程的王振(音譯,Wang Zhen),在1990年用錘子砸死了與他同住在帕爾馬他(Parramatta)區的一套單元房裡的兩名中國人:27歲的陳越(音譯,Chen Yue)和29歲王治平(音譯,Wang Zhi Ping)。殺人後,王把死者屍體捆綁,並繫上石頭,沉入了帕爾馬他河。

王振1992年被判兩項謀殺罪成立。他的簽證因此被取消。他在澳洲服刑15年後,於2006年10月被送到維拉伍德難民中心。之後,他一直等待著被遣送回中國。他回中國的飛機票都給他買好了,但始終不能成行。因為澳洲反對同罪受雙重懲罰,反對死刑,而王振回中國後,在澳洲已被判決並已服刑完畢的他,必將面臨重新審判,而且很有可能被判處死刑。

不能遣返的結果是,王振在維拉伍德難民中心度過了五年的時光。2007年,王振曾在維拉伍德難民中心登上屋頂抗議,要求被准許回到澳洲社會中去生活。

澳洲方面一直在尋求中共方面作出保證,承諾王振回國後不會被處死。幾天前,澳洲方面獲悉中共政府不作王振回國後免於一死的保證。於是,澳洲移民部長博文(Chris Bowen)給王振發放了不同尋常的「有待遣送的過橋簽證」,把他從維拉伍德難民中心釋放了出來。根據簽證的條款,他有權利工作,並且享有部份社會福利,如醫療服務(Medicare)。

澳洲移民部長的一發言人表示,此簽證的發放,與來自人權委員會和聯邦申訴專員的建議相一致。「(過橋簽證)要求王振每星期要匯報,如果他不遵守簽證條款的話,移民部長可隨時取消簽證」。發言人還表示:「移民部將繼續密切管理此案。」

對澳洲政府而言,最「理想」的做法是把王振遣送到中國,因為他不是澳洲公民,並且犯了重罪。移民部長發言人說:「然而,最近得知中國顯然不能提供我們遣返王振所需要的保證。澳洲是一系列包括反對雙重刑罰、反對死刑的國際公約的簽字國。沒有足夠的保證,遣返他將意味著澳洲違反國際義務。」

但是,把王振釋放到社會上是否妥當,可能也有異議。反對黨移民事務發言人莫裡森(Scott Morrison)表示,在發放過橋簽證前,移民部長肯定認為把這樣一個人釋放到社會上去符合公眾利益。莫裡森說:「很難想像,把犯下兩起謀殺罪的人釋放到社會上去,是符合公眾利益的。」

(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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