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認德才兼備的青年遭到荒唐審判

【大紀元2011年11月30日訊】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海浦東新區法院第二法庭內外氣氛陰森,便衣隨處可見,對二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馮興吉的非法開庭在此進行。

難得的優秀人才 馮興吉

馮興吉,原籍甘肅,二零零三至二零零七年以優異成績入讀並以優異成績畢業於中南大學物理系,二零零九年,到上海三一重工有限公司,入職為物理分析師。因其專業知識和技能過硬,二零一一年,馮興吉被單位從質保科調到單位材料研究所擔任金相分析師,同時兼任兩個部門的相關工作,並通過上海材料研究所理化分析二級培訓課程,成為單位最年輕的骨幹之一。

因為他處處本著「真、善、忍」的原則待人處世,被學校品評為「為人實誠厚道、尊敬老師、友愛同學、熱愛足球運動」,被單位領導同事公認為「本份勤懇、任勞任怨、真誠善良」的青年。

堅持信仰做好人反遭迫害

但因為他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而長期遭到當局的監視和竊聽,並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被上海浦東新區川沙派出所夥同浦東公安分局陸驍俊等人綁架。
馮興吉被非法關押在上海浦東新區川沙看守所至今 。其間,馮興吉所在單位及其畢業的學校,自願為他說情,認為他品德高尚、學業優秀,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但上海邪黨國保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組織)夥同偽公檢法人員一意加重迫害。

開庭前,上面是所謂的法官,審判長和公訴人;依照馮興吉委託書的授權,為馮興吉辯護的是其妻子及所聘律師二人;下面坐著五、六個「六一零」人員。

臨近非法開庭時刻,法官卻突然要求馮的妻子柳娟不得為其辯護。柳娟出示馮興吉委託書、相關證件及代為辯護的法律依據,要求法庭尊重公民辯護權。前來旁聽的馮的二哥也從旁聽席位上站起來說:「請問法官,你們為甚麼要剝奪我們的辯護權,法律規定我們有權利辯護。」所謂「法官」承認「公民是有辯護權」,但又宣稱「我們法院有審核權,經過審核,你沒有辯護權」。

律師在壓力下被迫妥協

隨後,「法官」又將馮興吉的辯護律師喚至庭外加以威脅,限制律師辯護的內容,勒令律師不得作無罪辯護,致使律師備受壓力。律師眼眶發紅、泛著淚水,對柳娟說,不能按照之前協議的那樣,以憲法規定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為依據,做合法辯護、無罪辯護了。

在中共六一零操控之下,法官、審判長無視其邪黨自定的法律規定,無視公正與良知,喝令法警蜂擁而上,強行將辯護人柳娟脅持、架離辯護席,致使原本以柳娟辯護為主、律師辯護為輔的既定計劃落空。律師在威脅的重壓下,違背委託人、當事人家屬與其約定好的無罪辯護,而做了所謂影響輕微辯護。

就這樣,非法開庭時間不到半個多小時就草草結束了。法官宣佈庭後擇日再審理。

──原載《明慧網》

責任編輯 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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