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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專區法制化 台反剝削聯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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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4日電)台灣立法院今天通過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授權地方政府規劃性交易專區。反性剝削聯盟今天表示,感到沉痛、遺憾,這將為人蛇集團開方便大門,用女性的性尊嚴交換稅收產值。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授權地方政府規劃性交易專區,專區內不罰,專區外性交易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媒合性交易處1萬到5萬元罰鍰。

反性剝削聯盟下午召開記者會批評,這項修法為人蛇集團敞開一道方便大門,將女性的「性尊嚴」用以交換稅收產值、爭取選舉利益,這種性別平等觀念倒退,且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的政策及決議結果,深感沉痛與遺憾。

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表示,朝野協商過程中,討論到有關台灣已簽署國際人權公約在「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中,有關「禁止一切形式販賣婦女及意圖營利使婦女賣淫的行為」規定,未來性專區設立要受到公約規範,媒合者以合作社形式、沒有營利的第三者存在,否則就違反公約規定。

黃淑英說,政府對經濟弱勢的婦女應規劃妥善的勞工及社福政策,不是劃設紅燈區,讓婦女自生自滅;再者,通過的修正案中將男性嫖妓行為合法化,女性的身體可以販售,在民主社會中,政府還有這種思維,非常可恥。

台灣展翅協會秘書長李麗芬憂心,即便是以合作社的形式,也會出現合法掩護非法的情況,已通過的修正案中要求賣性者要進行健康檢查,但嫖客沒有,傳染病的流行難道只有女生會傳染給男生嗎?這項規定不合邏輯,也不符合兩性平等的概念。

台北市女權會秘書長高珮瑾表示,政府首長沒有擔當,動輒以地方自治為藉口,把責任外包,請問內政部長江宜樺,各縣市對設性專區意見不一,北台灣若只有一個縣市設專區,鄰近縣市的需求湧進該縣市,單一縣市的警力配置足以因應嗎?

她說,法也未明定外國人能否進入專區內消費,假設外國人可以進入性專區消費且無限制,她諷刺這是極樂台灣在民國100年生效。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說,將繼續推動「罰嫖不罰娼、嚴懲獲利第三者」的修法方向,督促政府提出友善婦女的社會福利及工作就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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