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白茅嶺監獄對維權人士的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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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08日訊】控訴人:杜陽明,男,漢族,公民,1945年12月27日出生,戶籍所在地:上海閘北區虯江路1466弄38號,暫住地:上海虹口區同心路765弄7號101室。

被控訴單位:白茅嶺監獄
被控訴人:監獄長劉金寶
被控訴人:第二大隊第一中隊隊長沈雪祥
被控訴人:第三教導大隊嚴管隊隊長秦鍵

在2007年3月6日起至8月29日止,白茅嶺監獄當局利用監獄特殊環境秉承市委、市府對維權人士的政治迫害,不僅親自動手毆打控訴人,並且操控、唆使服刑犯毆打、折磨控訴人,居然要求服刑犯開展折磨(反黨、反社會主義、反對反革命)控訴人的競賽。

控訴人在白茅嶺監獄186天的監獄生涯裡,不僅天天遭遇群狼環視,伺機傷害。而且有93天是在禁閉室度過的,有50多天沒有手紙等生活必需品,27天帶著手銬,10天被手銬反銬在鐵柵欄上。

監獄當局用餓飯、斷水、不許睡覺折磨我的意志,最嚴重時在酷暑天每天只提供不足5兩水,對於一個患糖尿病的老人而言,是嚴重的缺水。監獄當局不斷給我換監區、監室、換「管教」、換服刑犯,目的就是要將我永遠置於「新收犯」的位置,接受嚴酷的「教育」,為一開始就是違法犯罪的政治迫害,製造精神折磨、人身傷害、酷刑虐待的「合理性」、「合法性」。

值得一提的是,兩大一中的全體獄警,第三教導大隊嚴管隊全體獄警都自覺或不自覺地參與了政治迫害和傷害,他們之中很多人暗中對我說「你不要怪我,是領導要我做的」。這些人與我無冤無仇,監獄當局與我也無冤無仇,幕後指揮的領導與我也無冤無仇,可是他們都實實在在參與了政治迫害,我不可能每個人都列為被告,只能以浮在面上的實施單位的主管作為被告進行控訴。

特向以下單位和主管立案控訴:
中共中央辦公廳 胡錦濤
國務院辦公廳  溫家寶
全國人大辦公廳 吳邦國

如果你們繼續裝聾作啞不理不問,再送你們一段:

什麼胡錦濤、吳邦國、溫家寶,祝你們上飛機空難,上船海難、專列出軌、轎車追尾。陳良宇、韓正、劉雲耕、吳志明、俞正聲、丁薛祥、徐達芳、賀德山、陳忠、劉建青……願黑白無常、牛頭馬面隨時隨地抓捕你們下地獄,上刀山、下油鍋,千刀萬剮。

祝中共政權萬碎!萬碎!萬萬碎!!!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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