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自焚抗強拆者人權日討自由

【大紀元2011年1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美坤報導)福州農婦陳依香因房屋被強拆上訪遭關押剛剛被釋放後,近日又到福州五一廣場抗議當局,希望在世界人權日之際討回公道。

今年已60歲的陳依香,家中祖輩留下的300多年老宅和3套新宅總計1300多平方米房屋被政府強拆,因補償協議不合理,多次上訪遭毒打、恐嚇及關押。

她表示,她多麼希望在世界人權日這個特殊的日子裡,自己也能獲得人起碼的尊嚴和自由,希望政府給她一個合理的答复,讓她有個家。

由於福州「向莆鐵路」項目,晉安區新店鎮益鳳村村民陳依香的房宅被列為徵收對象。在雙方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於2010年9月28日,福州新店鎮副鎮長沈貴池和鎮信訪辦吳德峰帶領逾百人的強拆隊對其一套老宅和她兒子女兒各一套新宅進行強拆。

為保家園,絕望的陳依香爬到房頂,點燃汽油以自焚來抗議暴力強拆。警察和官員見狀,雖然用預先準備的滅火器撲滅大火,但陳依香手腳、前額等部位被深度燒傷。

然而,那些官員依然將陳依香關進車裡直至房屋被拆成平地,之後將她送到晉安區醫院軟禁,卻沒有得到該醫院的任何治療。陳依香每天被6、7個保安24小時看守,家人不能接近探視。經家人強烈要求,陳依香於四天後才轉院到福建省協和醫院救治。

2011年10月10日,政府因修建三環公路,又把陳依香家僅剩的一處住宅強拆。她一家的所有傢俱、日用品、家電等也因強拆毀於一旦。目前全家老小7口人已無家可歸,到處流浪一年多時間,全家陷入絕境。

陳依香強烈不服,從「告御狀」至「告洋狀」,每次訴告最終得到的都是被拘留和關押。最近一次,陳依香於11月13日到北京美國使館告狀,在北京被囚禁在黑監獄7天,押回福州後再被拘留10天,11月30日剛剛獲得自由。

她對大紀元記者說:「和犯人一樣對待,沒有人的尊嚴可言。」政府官員還對她說:「如果你再去上訪,就判你兩年徒刑。」她說:「我現在連活路都沒了,死都不怕,還怕被判刑嗎。」 她表示,一定要搶回自己的財產。

她還表示,自家獨門獨院的房子是百年老宅,面積192.97平方米,加上3套新宅被強拆的總面積為1300多平方米,政府給的補償款是新宅按每平米150元補償,可現在如果再買同樣的房子要5000至6000元一平方米,這個不平等「條約」讓她無法接受,她說:「共產黨太黑了,就是強盜,逼的老百姓沒法活了,沒有人權可講。」

記者致電福州晉安區新店鎮益鳳村的胡書記,問他是否能夠幫助妥善處理好陳依香的房屋拆遷問題,對方聽後只是默不做聲便掛斷電話,之後再打電話不接。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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