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韓飛編譯報導)本週日新年1月1日,加州一項新法律即將生效,該法律規定八歲以下兒童乘車時必須使用加高座椅。加州交通安全辦公室表示,八歲以下的兒童乘車時必須正確的扣到汽車後座上或者使用加高座椅。此外,八歲或八歲以上的兒童如果身高不足也必須使用加高座椅或安全座椅。此前,州法律規定,不足六歲或體重六十磅的孩子必須使用加高座椅。
該法律的修改是幾年政治辯論的結果。安全局官員對此表示歡迎。Cosumnes消防局的教官,魯賓表示:「這項法律在全國範圍內已經實施好幾年了。通常情況下,加州是潮流的領導者,但這次我們落後很遠。」
安全局官員說該項法律是必要的,因為大多數六﹑七歲仍然太小,不能系成人的安全帶。魯賓表示:「如果他們太小,安全帶會系到他們的腹部和頸部,在碰撞中會傷害他們的內臟器官」。
加州交通安全主管墨菲(Chris Murphy )估計,這項新的法律將影響超過一百萬加州兒童, 「使用加高座椅可以在碰撞時增加45%的生存的機會」。
使用專門座位「加高」的孩子,可以使用成人的安全帶。有關官員表示,如果安全帶跨過孩子的腹部而不是髖骨,發生碰撞事故時孩子會受到安全帶本身的嚴重傷害。
法律適用範圍內的大多數孩子可以留在他們已有的加高座位上。如果需要一個新的低背加高器,可以花15元至20元到各大零售店內購買。如果違背這項法律,將會遭受嚴重處罰。對於年齡小於16歲的每一個孩子,若沒有適當的安全措施,其父母 – 如果他們在車內 – 或司機會被罰款至少475美元,並在駕駛記錄上有一個違規點。
據交通安全辦公室,在下列情況下兒童可以使用成人安全帶:他們在座位上可以彎曲自己的膝蓋,並不鬆鬆垮垮,並在整個乘車過程中都是如此。腿部安全帶在髖部下部,接觸到大腿上部。肩部安全帶跨過胸部,不在臉上或脖子上。
有關官員強調,肩部安全帶不能放在孩子的手臂後面或者背部。如果孩子把肩部安全帶放在他身後,這表明他們仍需要一個加高座椅。關於汽車座位、新法律,以及確定一個孩子是否需要加高座椅,可致電當地的安全健康部門,或訪問www.cdph.ca.gov/vosp或者www.ots.ca.gov/Child_Passenger_Safety.a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