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最終方案」 苦主意難平

人氣 23

【大紀元2011年03月28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雷曼迷債事件和解方案有新進展,銀行公會提出處理雷曼迷債事件的最終方案,按計劃,16間分銷銀行會向合資格客戶發回85%至96.5%本金。不過,雷曼苦主大聯盟初步不接受賠償建議,認爲銀行違規銷售,應該百分百賠償。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亦指,賠償不足以反映銀行違規,亦未能令銀行真正吸取教訓。

銀行公會主席和廣北昨日公佈,雷曼迷債的接管人、託管人以及其它有關方面,在周末達成和解協議。16間分銷銀行同意,大部份迷債投資者,有機會獲得額外特惠款項,「特惠款項相當於客戶收回押品款項,以及投資本金之差的一半,按照剛才所說的,押品的回收比率加上特惠款項的安排,合資格客戶應該可以收回投資本金的85%至96.5%。」如一切順利,預料投資者最快可在6月底有錢到手。

銀行前年向合資格雷曼迷債的投資者提出回購方案,不論抵押品值價,銀行都會賠償最少六成本金,有超過九成客戶接受。而新方案包括迷你債券系列10至12、15至23及25至36的抵押品,投資者不論之前是否已同銀行和解都可參加。銀行公會預計,涉及的投資者達3萬1千多人,投資產品的面值達130億港元。

投資者可獲額外賠償

以投資100萬買雷曼迷債的投資者為例,如他之前接受回購方案,讓分銷銀行回購70萬抵押品,在新的額外特惠款項賠償下,餘下的30萬元損失,銀行與投資者會一對一承擔,即是投資者可取回一半的15萬。投資者最終可以取回八成半本金。

新方案還要通過2個先決條件,方能落實,包括要得到美國破產法院確認今次和解協議,其次還要在5月中召開的迷你債券持有人特別會議中通過。

不過,新方案有附帶條件,就是如果投資者接受今次額外款項的安排,就不可以再向金管局或有關方面提出申訴。

和廣北表示,接管人考慮到迷債抵押品,在法律上仍然存在不確定性,目前達成的和解協議,已是為客戶爭取到的最佳結果。

政府歡迎分銷銀行向大部份迷債持有人提供特惠補助金,又對銀行願意以相當好的價值收回迷你債券抵押品表示高興。證監會則表示,有關安排可避免投資者耗用龐大成本進行訴訟,又對他們可取回可觀投資款項表示欣慰。

苦主聯盟:暫不接受建議

不過,雷曼苦主大聯盟就表示,暫時不接受有關賠償方案,認為銀行涉違規銷售,應全數賠償。

大聯盟召集人陳浩偉,認為事件關乎社會公義的問題,銀行違規銷售在先,理應向苦主作出百分百、甚至計算息口的賠償,「除非有證明它(銀行)沒有違規銷售,不是賠償八、九成就可以接受,根本是違規銷售,即是銀行是犯了錯。」大聯盟會向苦主了解清楚,再商討下一步行動。

陳浩偉要求金管局和證監會公開之前對銀行的調查報告。他指出,08年證監會向財政司提交一份調查報告,金管局已有對銀行進行調查,巿民有權利知道真相,「如果證實違規銷售,為甚麼我們苦主不可以拿百分百賠償?」

亦有苦主表示,經過3年爭取,已感到疲倦,不想再拖下去,如果收回的款項達到本金的九成,會無奈接受。

議員:方案未反映銀行違規

一直協助雷曼苦主的民主黨議員甘乃威表示,賠償是不足以反映銀行違規,亦未能令銀行真正吸取教訓,更會誤導公眾,以為苦主已經獲得大部份賠償,但實際現時的賠償方案,銀行只需付出特惠補償金的3.5%至15%,其餘都是苦主投資在抵押品的價值。他認為銀行最基本要全數償還金額。

立法會內的雷曼聆訊仍然會繼續。甘乃威亦指出,新賠償方案以撤銷申訴作為條件,擔心很多苦主收賠償後,會拒絕再到立法會作供,影響雷曼小組調查。

他表示,事件已經拖兩年,方案對部份投資者是好消息,相信3萬名合資格投資者中,大部份人都會接受,但仍有千多名投資者因為抵押品價值太低不獲賠償。而對於只有85%賠償的投資者,可能會引起另一輪訴訟。

雷曼迷債事件源於08年的金融海嘯,雷曼兄弟公司在08年9月中申請破產保護,雷曼發行的信貸掛鈎票據價格暴跌,香港逾4萬名投資者因購買了雷曼迷你債券及其掛鈎產品,而蒙受重大損失,投資者多年來一直就賠償方案向銀行追討。

16間有份分銷雷曼迷債的銀行包括大眾、大新、上海商業銀行、中銀香港、中國工商銀行、永亨、東亞及富邦等。

相關新聞
香港數間媒體遭追稅 記協批稅局無底線審查
港勞權監察報告:勞工權益陷「結構性崩壞」
港宏福苑火場:演奏家馬忠駒找回18部珍藏古箏
法記者訪港遭驅逐 無國界批港府將簽證武器化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