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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沒了 中市府: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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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4日電)台中縣市合併後,有高中生抱怨部分原中縣鄉鎮發放的獎助學金被取消了。台中市政府民政局長王秋冬今天表示,合併後第1年,區公所仍可以從業務費項目下勻支發放獎助學金。

台中縣市合併升格後,有高中生向媒體投書抱怨原本由鄉鎮市公所實施的獎助學金被取消了,並質疑台中市長胡志強先前不是一再強調縣市福利項目會擇優採用,為何合併後反而取消了。

王秋冬表示,縣市合併後的福利措施採「從優」原則,指的是各區公所具有一致性、共同性、延續性的福利服務從優辦理,至於個別性、單一性的福利項目,例如單一鄉鎮市公所實施的特別福利或措施,則需經審慎評估再做通盤考量。

王秋冬指出,合併後大台中有29個行政區,未合併前,原台中縣有6個鄉鎮公所有發放獎助學金,並不是全台中縣一體適用的福利項目,但顧及合併之初,市民可能不了解,合併後第1年,這6個已改為區公所的鄉鎮,仍可以從業務費項目下勻支發放獎助學金,明年如果還要發放獎助學金,就要自行募款因應。

王秋冬認為,市府對市民的權益及福利照顧應以整體性、全面性的客觀角度審視,並考量整體公平、公正性,實在沒辦法在剛合併改制就無限擴編預算,讓全體市民來買單。

他強調,學生獎助學金也是如此,在台中縣市合併前,少數鄉鎮有辦理學生獎助學金補助業務,經費來源有的是由地區性回饋金補助,也有由區公所自行編列,雖經費來源不同,但這種福利措施還是屬區域性、單一性的福利項目,不能拿來大台中市全面實施,這一點也請市民多多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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