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在2011年3月18日發佈消息,宣佈移民局將於2011年4月1日開始接收2012財政年度的H-1B申請。2012財政年度的學士學位的H-1B名額仍為65000名,另外還有20,000名碩士或碩士以上高級學位的H-1B名額。根據移民局消息,遞交的H-1B申請只有在移民局收到後並且附有正確的申請費才被視為被移民局接收,郵戳日期將不被視為申請接收日期。儘管有幾年H-1B名額十分緊張,甚至有過H-1B名額在移民局開始接受申請的第一便用盡的記錄,過去兩年裡H-1B名額使用情況有很大緩解,例如2010財政年度的H-1B名額直至2009年12月21日才最後用盡,2011財政年度的H-1B名額直至2011年1月26日才最後用盡。2012財政年度的H-1B名額目前看來也不大可能在一開始就用盡,但近幾年來H-1B申請的程序和要求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增加了H-1B申請準備所需要的時間和申請的難度,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盡早做好準備,早日遞交H-1B申請。
H-1B申請近年來出現了一些主要變化,其中包括勞工情況申請(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 ,或LCA)的審核程序的變化,H-1B-1B 審核的備忘錄有關審核標準的規定,某些H-1B需交納的新的2,000美元的費用,及新的I-129表格中有關技術或技術信息出口控制的內容。勞工部在2009年修改了H-1B勞工情況申請的審核程序。根據新的程序,現在LCA的審批時間通常至少需要一週時間,而H-1B申請必須在勞工情況申請獲准後才能遞交,從而增加了H-1B申請的準備時間。
移民局在2010年發佈了有關H-1B 審核的備忘錄,對H-1B申請中的僱傭關係,尤其是IT等公司僱員在第三方地址工作情況的審核標準和所需文件做了具體的規定,所以H-1B申請的準備工作相對更加複雜,需要的時間也相應增加。
根據美國總統奧巴馬在2010年8月13日簽署了第111-230公共法(Public Law 111-230),即2010緊急邊境安全補充撥款法案(Emergency Border Security Supplemental Appropriations Act of 2010),某些H-1B申請的費用將額外增加2,000美元。這些新增加的H-1B申請費用的有效期從2010年8月14日至2014年9月30日。此費用增長適用於首次遞交和更換僱主的H-1B申請,這些H-1B申請的僱主在美國僱傭50名或以上僱員並且50%以上的僱員持H-1B或L-1簽證。
另外,根據移民局今年二月啟用含有關於技術或技術信息出口控制的內容的新的I-129表格中。新的I-129表格要求僱主保證向僱用的外國工人披露有關技術或技術信息沒有違反美國政府有關部門控制的技術或技術信息出口的有關規定。
根據移民局發佈的消息,移民局將密切注視H-1B名額的使用情況並在名額用盡時發佈通知。移民局接收H-1B申請的最後一天為最後接受日(final receipt date)。如果移民局收到多於H-1B名額規定的申請,移民局將對最後接受日收到的H-1B申請進行計算機隨機抽籤來決定接收哪些申請,所有未中籤的申請和最後接受日以後收到的申請都將被退回。
根據移民局消息,下列H-1B申請將不受H-1B名額限制:
- 高等教育機構和相關的非盈利組織提交的H-1B申請。
- 非盈利研究組織提交的H-1B申請。
- 政府研究組織提交的H-1B申請
現在已經持有H-1B簽證人員的某些申請不計入年度H-1B名額中,所以即使H-1B名額已滿移民局也將繼續接受下列H-1B申請:
- H-1B延期。
- H-1B持有人改變工作條件;
- H-1B持有人更換僱主;
- H-1B持有人同時申請另一H-1B以便同時為另一僱主工作。
另外在關島(Guam)或北瑪麗安娜群島 (the Commonwealth of the Northern Marianas Islands)工作的H-1B申請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不受H-1B名額限制,僱主在H-1B名額用盡的情況下仍然可以繼續向移民局遞交那些在2011和2012財政年度開始工作的此類H-1B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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